子女的房屋可以贈與父母嗎_子女的房子可以贈與父母嗎?
特邀律師
這個我可以回答你,對于這個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我們知道,想要把房子過戶,主要可以經過三種方式:繼承,贈與和過戶。
那么哪一種方法能夠做到手續簡單而且花費比較少呢?如下圖:
從上面兩個圖中,我們可以知道,繼承一般都是不符合條件的。而贈與和買賣兩個相比較的話。
贈與比買賣更加有優勢,不過贈與比買賣多了一個公正的手續。其實親屬之間的過戶一般都是采用贈與的方法過戶的,因為確實真的能夠省了不少錢的。
子女是可以辦理贈與過戶直接過戶給父母的。贈與需要寫一份贈與協議,公證后辦理過戶即可,具體程序請咨詢房管部門或委托律師辦理。贈與需要發生的稅費包括,公證費合同價2%,契稅3%,,印花稅0.05%,個稅20%,營業稅5%。
1、父母贈與自己子女房房產可以有一份書面的贈與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是給自己子女這一方就可以了; 2、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如果房屋的所有權都是自己子女的,在自愿的情況下,子女的房屋可以贈與自己的父母;
2、但如果房屋所有權屬于子女和配偶共同共有的情況下則子女的房屋必須要經過配偶的同意才能贈與自己的父母;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可以,房產贈與,就是指一方當事人自愿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對方當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贈與合同。不動產變更登記,沒有特殊情況就不能撤銷,子女在接受房產贈與之后已經獲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利,可以對其進行再次的贈與回父母,并且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