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壞別人的車怎么處理_故意砸別人的車子該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你朋友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既然被刑拘,肯定是涉嫌刑事犯罪,最高檢、公安部下發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規定: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的,應立案追訴,因此,你朋友故意砸車的行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你朋友應當適用3年以下的量刑幅度。
雖然題目中沒有說明對方車輛的具體損失數額,但是,既然賠了對方9000元就取得了對方諒解,說明損失十有八九是在9000元以下,因此,對應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較大”標準,應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也就是說,可以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也可以判處1—6個月拘役(宣告緩刑),也可以單處罰金,具體怎么判,看案件的具體情節。
訴訟過程中,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既然已經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就說明有認罪悔罪的積極態度,主觀惡性小,因此出于緩和社會矛盾、修補社會關系、降低高羈押率等方面考慮,取保候審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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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不小心 ,如果是過失損壞他人財物,價值為五百元,屬于民事糾紛,可通過訴訟渠道解決;如果是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且雙方調解不成,違法行為人不能賠償的,公安機關會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
故意損壞他人財產的,處五到十日拘留,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處十到十五日拘留,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一般五千元或五千元以上為數額較大,但各地對數額定量標準有差異,要以負責審判法院所在地區標準為準。惡意損壞他人財產情節后果嚴重的,要根據具體案情確定,不一定以損壞財物罪處罰,不排除以尋釁滋事罪等處罰!
違法,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睌U展資料:《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第十六條,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剛買車在小區停車,那天大雨傾盆能見度非常低,從倒車影像里面只能看到車位地上的黃線,我就直直的往后倒,結果咯吱一聲,我想壞了,趕緊冒雨下車看。
結果是隔壁車位的一輛車,停歪了,他的車屁股伸到了我的車位里面,但是因為大雨看不到,所以刮到了,一個印子。
當時我真的內心覺得非常的恐懼,因為是剛剛買的新車,都沒有走過保險,啥都不懂。然后就趕緊給保險公司打電話,讓保險公司的人過來處理,并里面撥打了被刮的那個車上的電話。
結果那個車主說他們今天出去有事情,要很晚才能回來,我就一直從下午四點等到晚上八點多她們才來。拍了照片發給我的保險公司的負責人,負責人直接讓我和對面談一下,賠償1800行不行。對方說行,我就直接賠了1800。后來保險公司把這1800打給我了。
大概一年后,有次我的車停了幾天沒開,結果發現車頭保險杠上面被刮了一塊,上面還有顏色。一看就是隔壁車開走的時候刮的,但是因為都是臨時停車位,肇事者也不知所蹤,所以我就直接找小區物業。結果物業說因為每天進出那么多車,他們也沒辦法判斷是哪個車造成的。
最后說可以讓我在小區門口的修車鋪補個漆,他們出錢。我看那個小破修車鋪很不靠譜,就自認倒霉的算了。
不過最可氣的還是,故意被別人占車位
后來我在小區弄了個固定車位。
有一次車開出去幾天沒停,回來的時候發現我的車位被占了,一輛銀灰色的雪鐵龍。
其實擋風玻璃能看到是有一個挪車電話的,但是車主故意用一個本子把這個電話給擋住了。
找保安,保安說他也不知道車主是誰,當時沒辦法我只能把車開去了公司。
到單位以后,我嘗試了支付寶挪車,某挪車app,又是注冊又是各種填信息,最后點擊挪車全都是聯系不上對方車主。
瞎忙活了一個多小時,全部無功而返。最后知乎上搜到了114可以挪車的方法,打了過去。結果十幾分鐘以后114回復電話說,已經聯系上了車主,對方承諾15分鐘內會把車子挪走。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么?Too young too simple!
晚上下班到家,發現這個車子還是停在我的車位上,當時我就火了,氣的我真想把他車砸了。我立馬沖到保安那里,結果保安還是白天的說辭。我直接要了他們經理的電話,并訴說了全過程。經理說自己已經下班了,明天早上處理。
第二天早上經理給我打電話說,已經讓對方把車子挪走了。
白白被對方浪費了那么多時間,受了半天氣,結果對方一點損失都沒有!
如果對方(包括派出所)有證據證明誰砸了車,則看被砸車輛的價值。如果價值加大,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價值較小,則構成民事侵權,需賠償損失。前者因涉嫌犯罪,走刑事訴訟程序(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后者則看具體情況,可協商或訴訟。
故意砸別人的車,已構成故意毀壞財務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務,數額較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處罰結束后,車主依然可以起訴你賠償并申請強制執行。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砸了人家的車,已經觸犯了法律,應及時賠償車主,并取得諒解,尚可免于刑事處罰。
涉嫌罪名: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于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因此,故意毀壞財物案,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訴刑事責任。 如果達不到刑事追訴標準,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調解的。 如果達到刑事追訴標準,派出所進行調解而不公訴是不行的。只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