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工資才能告勞動局_如果不發工資多少天就可以到勞動局去告?
特邀律師
此次疫情屬于突發事件不可抗力,所以不能以往常的規章制度來衡量,發一半工資也對。
首先,疫情席卷全球,我們國家及時采取封城防控措施,各行各業都停產停業,員工都宅在家里,可是企業工廠都停產也沒有收入并且還要承擔房租、水電等基本費用維持,這個時候自己的公司遇到難處了,要理解公司能開出錢就不錯了還有的公司倒閉了。去哪里開資。
其次,一直給公司工作這么多年,到了有困難的時候,要與公司同呼吸共患難,幫助公司度過難關公司效益好了你的待遇也就高了。
最后,非常時期非常對待,去勞動局告公司也不會有什么說法,現在疫情屬于不可抗力,不能以常理來定,所以去勞動局告公司也不會有結果,并且公司你也待不下去了。
所以,開一半工資也是無奈之舉。
工資拖欠,收集好證明你們勞動關系的材料,比如出勤記錄、勞動合同、工作證、身著工裝的照片、銘牌和工資發放流水等等,然后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成功后等著開庭就好了。 對于仲裁結果如果企業方拒不執行,就拿著仲裁結果去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般很少有企業會到了這一步還拖欠你那點錢。法院強制執行先從企業賬戶扣款,賬戶余額不足則查封固定資產,以追討你被拖欠的薪資。 這種事情不能慫,你跟企業表明了你要剛到底的決心了,企業自然就服軟了,你只要稍微漏一點怯,企業就上頭了,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一般說是延發工資30天以上就可以。
但延發工資30天,最長就可以計算到60天。
比如企業規定當月的30日發上一個月的工資,這個是允許的。
那么你4月5日離職,4月1日-5日的工資應該在5月31日發,如果過了5月31日還沒發,就可以去勞動局。
我也是一個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個問題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看法:
1.你肯定是可以告的。而且是會告贏的。你只要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合同存續期內,拿到工資是你的權利。
2.后續問題就是告贏了,老板給你2月工資。然后你跟公司的裂痕可能也就很難彌補了。留不舒服,走也就是早晚得事情。
目前這種嚴峻的形勢下,老板和員工都有各自的困難。員工需要工資來維持日常生活,老板則要在每月虧損的情況下來盡公司的義務。
我公司很小,20個人左右,公司也是微利企業。我的做法是我給每個員工都打電話溝通。辦法如下:
1.從2月份開始,每月發上海市規定的基本工資保障數字2480元,工資差額部分,等開工后,分期補足差額。
2.如果不接受的,你可以選擇辭職,我會結清所有工資,并補償一個月的工資。結束勞動合同。
3.有個別幾位同事滯留回不了家的,我個人拿出一部分錢來作為臨時補助。
很幸運的是大家都非常好溝通,愿意接受公司的方案。其實非常時期,本著互相諒解的心態,通過溝通去解決問題是最好的選擇。
最后,祝大家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