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勞務派遣合同的壞處_勞務派遣合同靠譜嗎?
特邀律師
勞務派遣是派遣單位根據接受單位(即實際用人單位)的要求,與接受單位簽訂派遣協議,將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派往接受單位,受派勞動者在接受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接受單位獲取勞務費,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合同的壞處是: 現實中勞務派遣在出現勞動爭端時,企業與派遣單位會互相推諉責任,這是比較常見的。同時勞務派遣后,與企業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利于維護勞動者自身合法權益。
進來聊一聊勞務派遣利與弊?
謝謝邀約。我愿意回答這個問題。首先,一起看看勞務派遣的好處,大致有這么幾條:
一是降低企業用人成本。如果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員工的話,就可以免去獎金、培訓及管理成本,數量越多,節約的成本就越多。
二是降低企業用工風險。就企業而言,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將大大降低企業的用工風險,減輕企業的工作負擔,使企業能夠集中精力參與市場競爭。
三是改善企業用工靈活機制,促進就業人員的增加。勞務派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如企業會將優秀的勞務派遣員工聘為正式的企業員工,對派遣員工甚至正式員工都能產生激勵作用,從而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
四是用工單位好管理好使用。不用和本人對接,有事直接和派遣單位聯系。特別是在出現重大事故、亡人等方面,善后比較好處理。
正如你所言,打工者對勞務派遣的印象并不好,而且負面新聞也很多。存在一些問題和毛病:
一是個別派遣公司用工操作不規范。稀里糊涂的,個別的派遣公司運作不規范、不合法,如不交或少交社保,或變相的克扣員工工資等。此外,由于派遣員工、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著三角關系,更容易產生員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勞動安全易被忽視等弊端。這方面的事例不少,應有的保障得不到充分保障。
二是人員流動性大,不利社會和企業的管理。由于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比正式員工低,且從事更多低層次或高強度的工作崗位,于是造成派遣員工隊伍不穩定,人員流動頻繁,離職率、失業率高,給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都帶來了管理上的困難。這是當下最現實的困難,派遣人員特別愛跳槽。
三是配套設施難以滿足勞務派遣需求。隨著近年來勞務派遣人數的快速增加,無法在短期內滿足快速增長的勞務派遣需求。而事實上,住宿配套設施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引進外地人才的步伐,因此對外招收勞務人員以及對外招攬人才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四是派遣公司法律和經營風險不斷加大,不利其快速的發展。由于勞務派遣人員的增加以及區內外各類派遣公司之間競爭的加強,派遣公司的法律和經營風險也隨之不斷加大。以園區勞務公司為例,一方面企業支付給勞務公司的勞務管理費因競爭的原因在不斷下降(最低的只有每人每月32元),另一方面如工傷、懷孕、生病、職業病、員工安全、突然大批裁員,以及由于非正常離職、員工工作過失或嚴重違紀違規等原因使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而要求勞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等,都使勞務公司承擔著巨大的風險和壓力,同時也制約了它的發展。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方式,弊端不可避免,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它的正常發展,但由于其自身的優勢還是受到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歡迎,同時它對擴大就業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如何合理合法的運作和利用應該就是所有勞務派遣機構、用人單位甚至社會所需要不斷探討的問題。
綜上所述,任何事情在發展過程都會遇到一些問題,都有個適應過程,都有個接受過程。我們必須看其主流,多看正能量。這項工作一定會引起政府的高度關注,政府也會拿出一些解決辦法,絕不會任期發展下去。因為它關乎整個就業的大問題,就業是最大民生之本,各級關注度非常高。勞務派遣作為就業的一種形式,政府一定會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各項配套政策能夠跟上、保障到位。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不妥之處請指正。希望能夠幫助到你和更多人。對此話題感興趣的師友們可關注我,可在下面留言、探討、討論與點評。謝謝!
注:圖片來自網絡,與文章無關。
要看你是哪一方。
你是勞動者,則因為和你成立勞動關系的是派遣公司,出現勞動爭議時,除非用人單位有過錯,否則你只能去找派遣公司。
如果你是用人單位,如果與沒有勞務派遣資質的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協議,那么勞動者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和你們成立勞動關系。另外,派遣公司即使有派遣資質,但是你們所用的崗位不是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也可能勞動者被認定為和你們成立勞動關系。
最大獲益者是直接用工單位,損失的都是勞務工人的利益。勞務派遣公司好比是中間商。
肯定直接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是最好的。
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根本沒有任何好處,用工單位要掙錢,勞務派遣公司也要掙錢,等于勞動者要給兩家公司賺錢,受兩家公司的剝削。直接用工單位為了管理方便,把管理功能都推給了勞務派遣公司,例如用工單位不要勞動者直接退給勞務公司處理后續的事情,因為你和勞務公司簽的合同,所以你是勞務公司的員工,跟用工單位沒有任何關系,只是在這里打工,勞務公司可以派遣你到其他公司繼續打工,直接用工單位就不需要賠償你。
應該說取消了勞務派遣公司對于民工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如果說有影響那是對勞務派遣用工方式根本不了解,對用工制度不懂。首先,機關事業單位由于受編制所限,需要用人時,完全可以采用合同制的方式招聘臨時工,沒有必要通過第三方的勞務派遣公司,如果靠勞務派遣,無非是為了節省用人成本,想對所用的臨時人員只用不管,不承擔任何責任。其次,機關事業單位聘用臨時工,一般情況下對學歷及年齡等都是有要求的,也正是這樣,勞務派遣公司才有了可乘之機,他們打著勞務派遣的旗號,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耽誤了一批批大學畢業的有志青年,使他們中好多人在不了解派遣性質的情況下,誤入派遣隊伍,明白后為時已晚,最后是理想破滅,年齡偏大,被無辜辭退后再找工作是難上加難,即使憑運氣勉強找到工作,也是一切從零做起。所以,勞務派遣的違法害人之處,主要指的是被坑害的大學生。第三,如果沒有派遣公司,民工完全可以根據招聘條件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根本沒有必要通過剝皮的勞務派遣公司。因此,如果取消了勞務派遣公司,不但對各類民工找工作沒有影響,反而會使勞務糾紛的案件減少,使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人在職場相互幫,請關注我,18年工作經驗的HR總監,為你解答職場困惑。謝謝!
1、首先你需要了解和清楚的是:你與用工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勞務派遣公司把你安排在用工單位工作,你在用工單位工作十四年,都不是用工單位的一名正式工,而仍然屬于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簽訂多少年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務派遣公司有關系,與用工單位無關。你與用工單位連續簽訂多年的勞務派遣合同都是合法的。
2、既然你已經工作十四年,從理論上說,勞務派遣公司應該和你已經簽訂過三次勞動合同了,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連續簽訂三次勞動勞動合同,第三次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公司第一次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三年,其次是5年或10年,而你已經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同一個用工單位工作十四年,因此勞務派遣公司應當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作為一名勞務派遣工,你一定需要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不是一家公司,不是隸屬關系,更要知道自己的勞動關系在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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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兩點合同法》,勞務派遣,一般是用在臨時性的崗位。
公司和你簽勞務派遣,說白了,就認為你是臨時工。需要的時候,就和你續簽,不需要的時候,就不續簽。
一、勞務派遣的劣勢
1、缺少企業歸屬感
雖勞動法明確規定企業必須同工同酬,可是不可否認的現狀就是勞務派遣人員和正式員工還是有較大差距,有些員工可能會沒有歸屬感而不好好工作。
2、派遣公司水平參差不齊,勞務公司和合法性和管理制度方面需要審核
一些民營派遣公司運作不規范、不合法,如不交或少交社保,或變相的克扣員工工資等,破壞了企業以及個人對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員工、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著三角關系,更容易產生員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勞動安全易被忽視等弊端。
3、人員流動性大,不利社會和企業的管理
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比正式員工低,且從事更多低層次或高強度的工作崗位,于是造成派遣員工隊伍不穩定,人員流動頻繁,離職率、失業率高,給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都帶來了管理上的困難。
4、派遣公司法律和經營風險不斷加大
由于勞務派遣人員的增加以及區內外各類派遣公司之間競爭的加強,派遣公司的法律和經營風險也隨之不斷加大。一方面如工傷、懷孕、生病、職業病、員工安全、突然大批裁員,以及由于非正常離職、員工工作過失或嚴重違紀違規等原因使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而要求勞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等。
二、勞務派遣的優勢
1、靈活用工
靈活用工相對的是是相對于正式員工而言的,在《勞動合同法》中,正式員工簽訂無固定期合同太容易,而辭退成本過大,所以勞務派遣的員工方便隨時解雇。可以根據企業發展階段性的用人,科學的做好人員配置工作,實現以低成本獲取高收入的企業經營原則;
2、節省企業用人成本
正常招聘的員工與企業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后,企業首先必須給這名員工支付除規定工資待遇之外還有補貼、路途補助、餐補獎金福利待遇。同時為了能讓員工盡快掌握操作技能并不斷提高,企業還必須對他們進行培訓,支付必須的培訓費用。
而派遣員工在進入企業之前已經經過派遣單位針對性的技能培訓,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就進入工作狀態,如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派遣單位負責重新培訓或調換人員,從而企業無需在支出大量的培訓費用。
因此,如果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員工的話,就可以免去獎金、培訓及管理成本,數量越多,節約的成本就越多。
3、降低企業用工法律風險
由于派遣員工是與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所有有關勞動保障及管理風險都由派遣單位承擔。如派遣員工在企業發生勞動糾紛,就會由派遣單位出面進行調解;若員工發生工傷、懷孕、生病及其它安全問題,也將會由派遣單位承擔經濟損失;企業也不必擔心員工素質低難以管理和頻繁跳槽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外,派遣單位也可以為企業承擔突發性大量招聘和裁員帶來的風險。因此,就企業而言,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將大大降低企業的用工風險,減輕企業的工作負擔,使企業能夠集中精力參與市場競爭。
4、解決政府、事業單位的編制不足問題
我國目前大部分事業單位和政府內部編制緊張,所需要的人手也越來越多,因為此使用勞務派遣使得政府及事業單位的用工突破編制的限制,同時不占用自己的正式員工編制招聘工作簡單而省事。
5、有助于提供員工工作積極性
勞務派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如企業會將優秀的勞務派遣員工聘為正式的企業員工,對派遣員工甚至正式員工都能產生激勵作用。
6、求職者可選性增加
可以有機會通過派遣的形式去一些以正式工身份無法進入的大公司,努力工作,從而可以轉正,可以曲線救國;可以去不同的大公司體驗工作,即使沒有機會,派遣公司也會支付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