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滿10年后_勞務派遣10年了有什么說法?
特邀律師
勞務派遣制,現在成為一些企業規避勞動法的最有效手段。勾結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以各種手段在單位用人制度上非法用工,減少用工支出,勞務派遣公司更是榨取派遣人員各種福利。弄得員工不能正常的,合理的,得到勞動法所規定的應有報酬,勞務派遣員工被雙面壓榨。這樣下去真的很可怕。國家應該出臺政策好好管理一下了。否則公平,合理,合規,合法,公正,有秩序的社會局面,都要毀在這些派遣公司手里。
看來你的女朋友對事業單位“勞務派遣”,是一往情深堅貞不渝。這只能委屈兄弟隨時做好“接盤俠”準備吧。
不要以為在事業單位上班,看起來光鮮亮麗,其實你的女朋友你事業單位沒有一毛錢的關系。
所以很多人都說:勞務派遣就是一個坑,到時候你想找個地方哭都很難。所以建議題主還是做好你女朋友的工作,讓她努力去考公務員,這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一、什么叫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勞務派遣,通常是短時間的用工形式,如果是長期在一家單位工作,那就不能用勞務派遣工了。因此勞務派遣工通常是階段性的工作。
二、勞務派遣的主體單位是派遣公司,而你女朋友的事業單位只是為她提供工作的場所。
由于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其工資待遇和社保,都是由派遣公司負責發放和購買。
因此勞務派遣工在事業單位,其實是與單位沒有任何關系的。一旦只要事業單位的階段性工作完成以后,那么勞務派遣工就會結束自己在事業單位的工作。
然后只能由勞務派遣公司,將派遣工派往另外的工作單位。因此事業單位的派遣工是不可能干一輩子的,隨時都有可能走人。
三、勞務派遣工不可能與事業單位人員同工同酬,薪資待遇要低得多!
因為勞務派遣工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相對來說這些工作崗位,技術性和專業性都會相對較弱。
所以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待遇相對來說比那些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會低得多,至于事業人員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很多時候也是無法享受到的。
即使有些時候是勞務派遣工作干的工作,與正式職干的一模一樣,也不可能會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由于正式職工的薪資待遇是經過人事核算之后,由財政統一支付。
而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工則是由單位根據階段工作具體情況,經過初步核算之后,向有關財政部門申請。而財政部門則會根據當地工資水平來進行劃拔,并不是按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工資狀況來處理。
所以事業單位的派遣工是根本沒有前途的。不是既無法轉正,也不能能夠享受正式職工的地位,往往是只能作為二等公民的存在。
如果題主的女朋友執意這樣做,說明她并沒有看清自已所面對的嚴峻形勢,而是安于享受眼前的那份危險的舒適,那你還是好好考慮一下吧!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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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在一個單位工作滿10年也就轉正了嗎?
這是個人的一個誤區。《勞動合同法》里邊確實有一個關于十年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如果職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單位不得拒絕。即使不簽,也視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
另外,還有一個15年的規定,如果一個職工在一家單位工作滿15年,距離退休還不足5年的話,用人單位不得以經濟性裁員和非過失性辭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這也有效的保證了老年職工的權益。
勞務派遣用工,說實話不是這個單位的職工。你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滿十年,如果你中途換了勞務派遣公司的話,一樣是沒到十年。如果是單位有這樣的規定,可以轉為正式職工自然很好,可是并沒有法律的強制規定。甚至有的職工因為年紀大了,可能會被退回勞務派遣公司轉為其他工作
勞務派遣用工強調的是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崗位。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數量不得超過10%,不得跟其主營業務有關。很多單位不符合這些條件,還是使用勞務派遣用工。
勞務派遣用工,說實話,員工的忠誠度較低,歸屬感不強,甚至從身份上講就對這個單位有不平等感。沒有聽說哪個單位的正式工待遇比勞務派遣用工還差的。
不過大家要清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主要負責維護職工的權益,如果企業不符合規定使用勞務派遣職工,他們會依法責令企業整改。大家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舉報,全國的統一電話是12333。
只要去做了,就會對社會糾正一些歪風邪氣起促進作用。很多情況,勞務派遣的壯大,也是我們職工把他們慣的,忍氣吞聲太久了。
職工必須要樹立依法維權的意識,我們打工的仍然也是企業的主人。
大家加油。
勞務派遣滿10年的,可以與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實際用工單位沒有關系。根據你去的國家不同享受該國的待遇不同有的國家可以滿十年申請當地永久居住權。
確實可以簽,但實際無意義。
走勞務派遣,你實際看重的是目前實際工作的單位,但與你實際有勞動關系的是勞務派遣公司,你現在實際工作的單位可以隨時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換一名勞務人員,而一旦被換,面臨的往往就是被勞務派遣公司開除,畢竟現在的勞務派遣公司一般只是走手續,用工招聘還是在實際用人單位。
即使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勞務派遣公司至多賠償多一些,并不會有什么限制,更何況,對于勞務派遣公司來說,只需要把你往路遠、工作環境差、勞動強度大的單位派遣,基本上就會造成主動離職的情況,根本不會承擔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目前已經成為了用人單位規避勞動法的有效手段,實際地位甚至低于平時所說的臨時工,如果走了勞務派遣,要么盡快換工作,要么認命吧。
這個問題必須要明白勞務派遣屬于什么性質的用工,員工和單位是屬于勞務關系,真正的是用人單位,并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是勞務派遣公司,用工單位沒有義務和員工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公司應遵循勞動合同法和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但現在的法律有新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必須是臨時性,輔助性工作,用工單位連續用工如連續十年以上是違反勞動法規的,是真用工,假派遣,勞動者應該和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如今,大多數公司,企業為了逃避責任,都用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公司,是新生代的公司,中國特產!
應該在同意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后,轉為正式員工,與派遣公司脫離關系,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