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彩禮錢能要回來嗎_但沒領結婚證,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特邀律師
彩禮,又稱聘禮,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系確認后,按照當地習俗,結婚前男方給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意欲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給付彩禮的行為應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結婚了,彩禮就歸受贈人;如果雙方最終沒有結婚,接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陨戏梢幎ㄔS多人看不明白,似乎男方給女方多少彩禮,婚沒結成,女方就應全部退回彩禮似的??床幻靼椎脑蚴瞧渲杏小傲曀住倍?,這二字就給法官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法官以當地的風俗習慣范圍內,來確定返還彩禮的數額。譬如法官會根據雙方有無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的長短、雙方家庭情況、彩禮的具體用途以及雙方的過錯程度來綜合考慮,酌情認定返還彩禮的數額。
不屬于彩禮習俗范圍內所支出的金錢,譬如外出旅游等支出,你要求按“彩禮糾紛”處理的話,法官將會駁回你的這項請求。
1、沒有領取結婚證就沒有結婚,雙方均屬于未婚狀態
2、聘禮的贈與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條件,沒有結婚(領取結婚證)是可以索回聘禮的。
3、建議協商解決,要回多少是多少。訴諸于公堂也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方法,但是原告方有舉證責任,即給了多少聘禮,什么時候給的,銀行轉賬是否可以查證屬實,交付現金是否有收條是否有人證,事隔兩年舉證還是比較困難的,而一旦你朋友起訴就以為這與女方一家徹底決裂撕破臉,她們推個干凈就說一分沒收你們也沒有辦法。到可以用起訴所謂談判條件,畢竟女方更希望息事寧人,鬧厲害了終究是女方顏面無光。
4、至于女方的作風問題,如果沒有明確證據還是別說,讓人家拿住了反告污蔑誹謗就得不償失。
首先我個人非常不贊成什么彩禮,盡管我的小孩是個女孩。下面說說我的個人看法
所謂的彩禮就是以結婚為前提的,這并不是說收了彩禮就必須要結婚,而是說,沒結婚就要退還彩禮。
結婚就要得到法律的認可,與同房無關。
你好,你們只辦了酒席沒有領結婚證,這只是一種同居關系,不受法律的保護。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你可以要回你的彩禮,至于小孩的撫養和婚生子女的處理是一樣的,在兩歲以下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適宜撫養小孩的疾病,2到10歲法院考慮雙方的條件看那方撫養小孩對小孩的成長更有利法院就判給誰,孩子在10歲以上法院會考慮孩子的意見的,當讓孩子的撫養問題你們可以自由協商,你們同居期間的財產,誰能夠證明出資就歸誰,不能證明出資就按照共同共有處理,建議來電咨詢,以便更好的為你解答,以維護你的權益。
結婚沒有向民政部門,履行結婚登記手續,怎么可以隨便給彩禮呢?如果雙方已根據舊習俗結婚,屬非法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但必竟已構成事實婚姻。
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可能生活在一起的,也是沒有幸??裳浴?/p>
如今喪失感情鬧分手,有關彩禮的處理方法,也不是一概而論的。
我建議雙方,最好在和諧環境中,進行協商解決。
根據事實情況,酌情退還男方部分彩禮,也是應該的,但多半情況不予退還屬多數,若無法解決,可委請律師通過法律,協助處理。
以我之見,雙方還是盡量協商做到好聚好散為好。
應該能要回來,就看是否女方在男方有無生過孩子,有,就要不回來,沒,可以要回來,能要多少,取決法院的判決,婚姻法司法解釋第十條就有明確規定,沒有結婚證,只是屬于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法律上是把沒結婚證跟彩禮的退還不能混消,這是兩種事,這個案件屬于婚約財產糾紛,可以找律師咨詢并起訴,但同時要把女方提出離婚的言語錄、音下來做為證劇,到時會不認帳就麻煩了,
在農村沒有領結婚證,只要是辦了灑席,那也就算是結婚了,想要在退彩禮錢,那就是癡心望想了,因為只要是在農村拿了彩禮,辦了酒席,那你的人生到此就定格了,就是人家女方己經是你的人了,不是說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扔的,人家是人,人家有尊嚴,也要臉面,說不好你的行為還要挨打里,別說是退你彩禮了,女方家若是兄弟幾個,你要這種態度會把你揍死里,辦了酒席了就是你的人了,要好好待人家,日子慢慢過,心里在不痛快,也是當初你自己選的,這個時候不想要了,可能嗎?你又該怪誰去呀?所以說打掉門牙往肚里咽吧,人生就短短幾十年,湊合過一眨眼就過去了,沒有什么可遺憾的。
糾正一下你們一對法盲,你倆法律意識淡薄,僅依照舊風俗習慣,辦幾桌酒沒有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不算結婚,這只能屬非法同居。
現在是改革開放新時代,作為一個公民,眼睛里沒有國家法律,是一件太不應該事。
你們同居一年多,要脫離同居關系,不能稱離婚,只要雙方坐在一起,心平氣和協商一下,該退還男方多少彩禮,和有關物質,達成共識和平處理,才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實在不行,也可以委請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