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的地方可以辦離婚嗎_離婚必須要去領結婚證的地方辦嗎?
特邀律師
辦理離婚手續時,沒有必要一定要到領取結婚證的那個地方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在夫妻雙方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辦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訴訟辦理。
離婚不是件小事,夫妻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關心。夫妻之間都要相互多為對方著想,互相體諒。
離婚不是兒戲,不到萬不得一,日子還是要過下去,常言道:“沒有筷子碰不到碗”。夫妻之間相互諒解,互相換位思考一下事情就好了。
一銘二銘祝所有的夫妻,恩恩愛愛,甜甜蜜蜜,白頭到老,幸福美滿。
辦離婚手續不需要在領取結婚證所在地辦理。根據婚姻法規定,居民辦理離婚手續是可以到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若公民在異地居住滿一年以上的情況下,公民還可以異地申請訴訟離婚,具體需要咨詢當地人民法院為準。《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都可以。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并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問題達成一致協議,可去登記結婚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也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的材料有:離婚協議、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在提起訴訟時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師代理案件。
不一定要到拿結婚證的那個民政局辦理離婚。
應當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離婚只要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即可辦理,你可以回河南辦理離婚手續,也可以在你們現在的居住地辦理離婚手續,這都是法律許可的。
離婚手續不必在獲得結婚證書的地方辦理。如果大陸居民自愿離婚,男女雙方應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永久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大陸自愿離婚的,如果大陸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和華僑在中國大陸自愿離婚,男女雙方應共同前往永久性婚姻登記機關。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申請離婚登記,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文件,證明材料外,還應該簽發自己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也應出具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擴展資料:民政局不給辦離婚手續的四種情況:1、未達成離婚協議。不管是夫妻雙方在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任何方面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民政局都不會給予辦理離婚登記。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相對來講無/限民事行為能力人是弱勢群體,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完全表達自己的思想,國家對他們作出特別保護。離婚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不能協議離婚,必須由他們的監護人作為代理人出庭參與訴訟。3、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如果原是在外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舉行結婚儀式的,這類離婚案件國內不受理。4、其他情況。非法同居的或是事實婚姻的、沒有結婚證書或證明夫妻頭系文件而不能確認夫妻身份的,民政部門都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須訴訟解決。
都是民政部門辦的有關婚姻的證書。放在一起是很好的,有提醒大家婚姻非兒戲,結婚離婚都要慎之又慎。否則倉促結婚的最后結果是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