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女方不用出嗎_如果離婚后,女方不給孩子撫養費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樣不可以!‘’
依我之見:雙方離婚,一方凈身出戶什么財產也不要法律不反對,‘’但是‘’一一孩子的撫養義務必須履行。
一,對于夫妻一方‘’凈身出戶‘’,即放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權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確己感情破裂的,可以通過協商或判決的形式解除婚姻關系,并‘’有權‘’分割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請注意: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離婚夫妻雙方的一項法律權利。根據法律原理,民事法律主體對于法律規定的權利,依據自愿原則,可以依法行使丶也可以依法自愿放棄。而本案例中女方如果自愿凈身出戶,也就是說在離婚時女方‘’自愿放棄‘’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權利,法律上并不反對。但,必須是自愿的,而非乘人之危的強迫。另,如果夫妻關系存續期內雙方對于夫妻相互忠誠己有約定,一方從感情上背叛另一方而約定‘’凈身出戶‘’,從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相互忠誠的原則上講,雙方事先約定背叛者自愿凈身出戶而放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話,法律也不反對。
當然,夫妻雙方如果沒有過錯,雙方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協商同意一方將放棄的共同財產份額作為孩子的‘’撫養費‘’為條件,法律也是允許的,也視為履行了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法律義務。
二,至于提問者問女方凈身出戶后‘’撫養費可以不出行嗎?‘’
根據我國《繼承法》: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從出生至年滿十八歲的法定義務,結合本案例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教育費‘’是法律規定父母的法定義務,對于法律義務每一個公民丶民事主體依法必須履行而不得拒絕。案例中所述‘’女方不要孩子‘’,實際上放棄的是‘’監護人權‘’,但是,依法仍然是不能拒絕對未成年人子女撫養教育義務,具體履行義務的做法一般是按月,或年支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丶教育費丶生病的醫藥等的一半。
如前所述,如果一方以自愿凈身出戶,以自愿放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作為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教育費‘’也是可以的。也只有這種情況下,本案例中的女方凈身出戶后,才可以不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教育費用。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這樣的情況還是有的,我媽媽家一個鄰居就是這樣的,現在她已經老了希望得到兒女的陪伴,可是兒女終將會讓她失望。
在她年輕時她的孩子還小,她經常和自己的丈夫吵架,男的能喝大酒喝醉了就打她,她實在是受不了了離了婚,她有兩個兒子她哪一個也不要,就自己走了,而且孩子一直長大到結婚她一分錢也沒花過,就跟她后來找的丈夫過著自己的小日子,從來也不去看孩子,她跟后來嫁的丈夫也沒有孩子就她們倆人的生活,有時也是吵架,但是也沒有再離婚,日子就這樣的過著。
直到到了老年,她后找的丈夫生病了得了腦出血,搶救的及時沒有生命危險,就是走路不太利索他從來不愿鍛煉下樓,每天蹲在樓里不出來,慢慢的肌肉萎縮了徹底的癱了臥床不起了,老頭有點兒退休不是很多,老太太每天還得出去拾荒貼補家用,每天早上起早做好飯,喂老頭吃完自己在出去干活,中午再回來做飯中午喂完飯再出去拾荒晚上再回來,每天都非常勞累,回到家還得洗老頭的尿布有時候她說都活夠了太累了,兒子一直也不來看她。老頭終于癱了三年走了,剩下她自己一個人。
前年才開始聯絡小兒子,小兒子生病了,隔一段時間就得透析,而且小兒子家也很困難,也許是年齡大了也害怕孤獨渴望親情,有時她自己攢點兒錢也給小兒子,到了過年就上小兒子家過年,大兒子恨她不理她,也從來不讓她去自己家,現在每當過節時她看到別的老人家的子女回來,她就特別羨慕常常說:“你看人家多幸福,過節兒女都回來,多熱鬧咱是不行呀!比不了人家呀!什么時候我兒子也來看看我就好了。”
有時在樓下遇上我媽媽,總是說起來沒完沒了,這也是孤獨寂寞的寫照,大部分時間她不愿留在家,因為太孤獨。所以自己不愿在家,就到黑天才回家,因為吃完飯就睡覺了。大兒子始終不肯原諒她也不管她,所以每天就是自己一個人。她錯就錯在年輕時不該拋棄自己的兒子不管,即使過不下去必須離婚但不該不拿撫養費,不關心自己的孩子,那么現在孩子對她冷漠也不奇怪了,因為沒有陪伴也沒有感情,離婚不代表和自己的孩子斷覺來往有付出才有回報。
其實無論男女第一次婚姻第一次的選擇太重要,如果一時沒看準人那么這一輩子都糟心的沒完沒了,對孩子也是無盡的傷害,所以無論男女第一次的選擇一定要選擇好。對自己的以后的人生負責。
我就是這樣的,離婚了,孩子跟著男方,也沒出撫養費。但是我還是一直和孩子有聯系,我會經常和他視頻聯系,詢問他的一些生活學習,有時候視頻會教他學英語,只是想盡力補償他,畢竟我放棄他心里永遠是個痛,因為我不是那種心狠的母親,走了可以做到永遠不聯系我做不到。雖然我沒出撫養費,但是孩子一年四季的衣服我都是給他買了寄去,還有繪本,玩具,吃的我都會給他買了寄去。我沒想過以后我老了會讓他來贍養我,我只是希望他長大以后自己過的幸福我就滿足了,我也不會去拖累他,讓他管我?,F在只是盡我一個母親能盡的能力,沒想過以后他長大了來給我養老。
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受到最大傷害的實際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別因為大人的戰爭,牽扯到自己的親生骨肉。上演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悲劇。
無論是雙方是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的渠道判決離婚的,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確定雙方的責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體健康和生活上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會準許雙方離婚的。
女方離婚后,有能力卻拒不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足以說明這個女人是心中沒有孩子,自私自利,沒有一點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個母親。除非這個母親喪失了體力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才有正當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棄對孩子進行撫養的責任。
你可以將孩子的母親以遺棄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責令她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動產和不動產的證據,并要求強制執行,法律是會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