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國境衛生檢疫局_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的工作是什么?
特邀律師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是國家檢驗檢疫部門依照國家檢驗檢疫法律法規規定,對進出境的商品(包括動植物產品)、動植物、以及運載這些商品、動植物和旅客的交通工具、運輸設備,分別實施檢驗、檢疫、鑒定、監督管理和對出入境人員實施衛生檢疫及口岸衛生監督的統稱。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目的是:⑴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鑒定和監督管理,其目的是保證進出口商品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順利發展;⑵對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包括其運輸工具、包裝材料的檢疫和監督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危害動植物的病菌、害蟲、雜草種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國外傳入或由國內傳出,保護本國農、林、漁、牧業生產和國際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⑶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實施國境衛生檢疫和口岸衛生監督,其目的是防止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保護人類健康。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通航的港口、機場以及陸地邊境和國界江河的口岸,設立國境衛生檢疫機關。
國境衛生檢疫機關有權要求出入境人員出示1.健康證明,2某種傳染病的預防接種證書。
公交線路:27a路,全程約9.4公里
1、從成都北門車站(梁家巷汽車站)步行約440米,到達梁家巷站
2、乘坐27a路,經過14站, 到達一環路高升橋東路口站(也可乘坐27路)
3、步行約140米,到達四川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國家行政機關,屬于公務員編制,需要參加統一的公務員考試,待遇依據國家統一規定。 1999年11月28日,在全國檢驗檢疫系統“三檢合一”改革中,根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關于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下屬分支局辦事處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批復》,在原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的基礎上,成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正處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隸屬于出入境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