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在法律上如何規定_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我來獻身說法吧。我是2018年1月16日離的婚,對于離婚當時的程序和情況目前還歷歷在目,下面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離婚所需要帶的材料和程序問題。
首先離婚需要到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或者一方常住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須夫妻雙方共同到場,不能委托辦理,且雙方都不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其次要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件,夫妻雙方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及單身免冠近期照片3張。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
最后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后領取《離婚證》。
但是我還是要勸各位夫妻要彼此珍惜對方,畢竟不論是自愿離婚還是被迫離婚,領了離婚證后心里都會難過一陣子,不是對對方有多留戀,而是有一種失敗的感覺。
您好!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就財產分割、孩子撫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堅持離婚的一方可準備好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等身份證明,寫好訴狀,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受理案件后,會排期通知雙方到庭,開庭審理,然后根據審理的情況認定雙方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對于不準離婚的判決,可提起上訴,也可待此判決生效六個月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雖說法律規定有離婚的自由,但還是建議一定要慎行!
1??、《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3??、從以上法律規定看,離婚協議沒有離婚時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在離婚時才產生法律約束力。
4??、對離婚協議返回要求變更或撤銷的,要符合一定條件,并且在離婚一年內起訴。
5??、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財產內容,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履行協議內容。一方后悔要求重新分割,法院查明離婚協議是自愿簽訂的,駁回重新分割的請求。
您好!
現行的《婚姻法》對于離婚是這樣規定的,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從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愿,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孩子的撫養經一致協商好后,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離婚;另一種是一方不愿意離婚或對財產分割、孩子撫養不能協商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雙方感情是否徹底破裂來判決是否準予離婚。
答:您好,根據您的提問,這屬于《民法典》婚姻編的內容。
一、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需要首先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結合法律規定,我們可以概括以下幾點:
第一,夫妻雙方婚后取得的財產如無特別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公平分配;
第二,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清償二人的共同債務;
第三,出于保護弱勢一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因,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當適當予以幫助。
總之,離婚財產的分割主要還是以雙方協商為主,適當照顧無過錯方與弱勢一方。
如果回答能幫到您,請采納并點贊。
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信息,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電話咨詢我們的專家。
1.你父母屬于可以法定判決離婚的情況,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有關規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經法院調解無效,應該判決同意離婚。 《婚姻法》第62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根據法律要求和實際中的經驗,需要你的母親出庭應訴。如果按照你所說的身體已經不方便,對她也是一種折磨。 同意樓上的觀點,先讓你媽媽出去獨自居住。免受家暴的困擾,好好治病。如果還有精力,離婚的意愿特別強烈,也可以在當地請一位律師代理離婚訴訟。 2.父母離婚不影響子女的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義務法律上也規定了限制條件,也就是只有你父親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才可以要求你給付一定的贍養費。如果不屬于以上情況則并不一定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