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離婚孩子不判給母親_如果離婚,孩子在什么情況下會判給媽媽?
特邀律師
回答《離婚時如果孩子黑女兒,法院是不是多數判給女方?》
我參與進來談談這個話題。談二點看法,供參考。
第一點看法關于夫妻離婚孩子無辜的法律規定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文法條規定,"父母離婚,子女無辜"。什么意思呢?就是父母離婚了,不是夫妻了,可孩子仍然是父母二個人的。父母二個人,離婚后,對孩子仍然負有培養,教育,關愛的法定責任。父親,仍是父親,母親,仍是母親,父母離婚,子女無辜。
第二點看法。夫妻離婚,是不是女孩就得判給女方,男孩就得判給男方?回答:不是的。夫妻離婚,孩子跟誰,或者說判給誰,要從孩子的年齡,孩子的意愿,男,女雙方誰帶孩子,對孩子成長有利等等實際情況考慮的。比如,男孩二歲,男女離婚,男方強烈要求要男孩擾養權,法院也不會判給男方的,又比如女孩,十二歲了,正在讀書,女方無撫養能力,男方條件好,孩子又愿意跟父親,法院會考慮這些實際情況,將女孩判給男方的。
建議:對離婚的男,女,不要在爭對孩子撫養權,要多考慮由于你們的離婚,已給孩子成長,心理,生理健康,選成極大的傷害了,應該多考慮離婚后,孩子,仍是自己的孩子,仍然繼續關心,熱愛哪仍是自己的孩子,跟誰去,是無關系的。父親,仍是父親,母親仍是母,這個血肉關系不能因為你們離婚,孩子與父母斷了血肉情。
以上,是我從事社區法律服務幾十年對這個問題的感受!
涼拌!選擇離婚,選擇放棄撫養權時就該預見到這個結果。說到底不是孩子不親媽了,而是當媽的遠離了孩子。即使沒有人教,孩子早晚也會與你疏遠,因為愛和親近是需要用全心的付出換來的,孩子需要親情的陪伴。
謝謝邀請!夫妻離婚,孩子由母親撫養。在這個問題上,父親每個月應該給孩子撫養費。父親為了不讓前妻得到,留給孩子的財產,應該把給孩子的財產做個“公證”,等到孩子“18歲”(成人),父親留給孩子的財產,才能由孩子接管。
謝邀。
在雙方都主張撫養權的情況下,撫養權的最終歸屬,是法院綜合考慮雙方各方面條件后酌情確定的。就像雙方都往天枰上放對自己有利的砝碼,誰的砝碼多,天枰就會傾向誰。
根據題主所述,對題主不利的因素有:
1、孩子為女孩。在各方面條件均等的情況下,女孩隨母親的可能性更大。
2、題主的輕度癲癇,庭審中容易被對方放大去攻擊。
對題主有利的因素:
1、經濟條件較對方好。
2、此前孩子一直隨題主生活。
庭審主要看證據,題主講的情況,如果有任何一方不認可,都需要主張事實存在的一方去舉證。所以證據是關鍵。
同時,還應綜合考慮陪伴孩子成長的情況、隔代照顧的情況、是否哪方有絕育的情況等各方面因素。
祝好運。
From 劉Sir————
一個時而正經、時而不太正經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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