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放高利貸是什么罪_民間高利貸犯法嗎?
特邀律師
民間高利貸不是犯法的,民間高利貸的暴力催債是違法的。
我一直在研究高利貸的暴力催債的原因,現在終于研究明白了。
一、在這個問題上出現法律空白點,這是立法的問題。
1、我們都知道,法律最高是保護年息36%以下的高利貸的,也支持勝訴,超過部分,法律不支持。
2、假設一個高利貸,自愿借貸年息50%,到時候不還了,高利貸者怎么維權?打官司,最高可得36%,白白損失14%的利息。
3、這14%的損失,就是法律的空白,法律解決不了,那么,高利貸黑社會就因此產生,這就是產生的原因,如果及時還債,就不可能有黑社會,如果法律支持也不可能有黑社會,就是這個道理。
4、我不是支持高利貸黑社會,我是在探究他們黑社會產生的原因。
二、在執行法律的問題上,有些問題判決也是原因。
1、高利貸者起訴欠債不還的老賴,這是多好的法治精神,但是法院判決非常有問題,它沒按司法解釋的24%或36%判決,也沒按四倍利息判決,也沒按照合同約定的利息判決,它按的是銀行利率判的。這就非常荒唐了。
2、本來高利貸者走法律途徑這是要支持鼓勵的,這也是對于民間借貸糾紛最好的最理性的解決方法,不相信法律不會這么選擇,但法院錯誤判決,法院這么一判,堵死這條路了,以后再傻的高利貸者也不會走法律途徑了。
3、這個判決的理由更荒唐,沒有償還借款能力,這不是民間借貸糾紛的理由,這個判決的兩個后果是第一助長老賴精神,第二堵住高利貸的司法解決思路。
三、當務之急,我的建議是,國家盡早出臺司法解釋:將高利貸的最高利息限制在36%年息以內,并不得變相收取其他費用,以后法律就可以保護高利貸者的利益,也會在最大程度消滅高利貸黑社會。
四、但是我預判,借債不還的老賴,還會有很多的,自殺的也不會杜絕。我們很多人都憎恨老賴,比如那個教科書式的老賴,但很多人又支持這種借債不還的老賴,尤其是賭博,享樂,打賞的老賴,這是雙重標準嗎?他們的老賴性質是一樣的,事實上借錢不還的老賴更可惡。
首先聲明:非常一般人沒有聽說過誰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查了一氣材料,也沒有見到有放高利貸而有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謂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目前,法學界不外乎三種不同的觀點。
1,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2,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3,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于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后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首先聲明:非常一般人沒有聽說過誰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查了一氣材料,也沒有見到有放高利貸而有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謂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目前,法學界不外乎三種不同的觀點。
1,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2,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3,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于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后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首先聲明:非常一般人沒有聽說過誰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查了一氣材料,也沒有見到有放高利貸而有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謂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目前,法學界不外乎三種不同的觀點。
1,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2,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3,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于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后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首先聲明:非常一般人沒有聽說過誰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查了一氣材料,也沒有見到有放高利貸而有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謂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目前,法學界不外乎三種不同的觀點。
1,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2,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3,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于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后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首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其次,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貸是不但不受國家法律保護,還要嚴厲打擊,可知是違法的。最后,刑法中沒有關于高利貸的罪名,只是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看看這個我想你該明白了吧
答案更新。鑒于昨天(2019年10月21日下午)兩高、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放貸行為有可能構成犯罪了,特別更新本回答。放貸本身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主要打擊職業放貸(經常性靠放貸進行盈利,并不是要求專職)、套路貸和黑惡勢力放貸,普通百姓的借貸還是可以的。簡單總結就是2年內10次以上放貸行為,超 3分息可能加重。放貸后的催收行為還是和以前一樣,可能夠成其他犯罪行為,同時也可能會成為非法經營罪的量刑情節考量。職業放貸這個行業基本上就此終結了。本通知2019年10月21日開始執行,溯及力的問題,我的理解是在這之前的放貸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但……如果是10.21前放的10個貸款,10.21后去收款,追不追究?考慮罪刑法定,應該不追究,但只能要回本金。個人見解,后期還會更新調整。以下是原答案:我很佩服說犯罪的同志,看多電影了?電影也沒說是犯罪啊。結論:單純放高利貸不是犯罪。注意:大部分高利貸是因為暴力收貸才涉嫌犯罪的;還有就是,不要套了金融機構的錢去放貸,高利轉貸罪為你量身定制。自己的錢自己放,愿打愿挨,民法調整。單利年24%法律支持;單利年36%是最大限度,還了貸的不用退,自然債務;年36%以上統統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