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金計算標準_國家是怎樣規定征地的?土地補償如何計算?
特邀律師
其實說實話,就算給我100000一天我也覺得一點都不高,甚至不愿意接受。
難道你們想因為無辜冤情導致被關進監獄,然后在牢里住一個十年八年,然后出來就和社會脫節,還背上一個坐過牢的名聲。
中國現在很多冤假錯案被翻案,確實很多人拿到了賠償,甚至高達幾百萬。可是你們想過他們失去了什么沒有。
(1)他們的青春全部獻給了牢房,出來已經人到中年;
(2)他們的身體在牢房導致疾病很多,出來都少年白發;
(3)他們甚至錯過自己父母去世,不能參加葬禮,出來再也沒有父母;
(4)他們錯判之后,妻離子散,再也回不到從前,出來之后孤身一人;
(5)他們告別社會,重新踏入可是社會已經告別了他們,出來之后手機都不會用;
(6)……
多少冤假錯案出來的人,拿到了我們看似很多的錢財。可是最后鬧得兄弟反目,甚至被親戚朋友以及新找的女朋友騙的一分錢不剩,以至于過得比以前更慘。
所以國家賠償多少其實不是最重要的,我們希望的是減少冤家錯案的產生。法律應當在初次判案時就盡可能的公證,給每一個嫌疑人確鑿的證據,而不是僅僅為了結案。
無意之中看到這個題目,我也只是看到這個題目簡單嘮叨兩句。
如果和我意見差不多的,可以點贊支持一下。
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9月2日,張玉環正式向江西高等法院提出2234萬的國家賠償金。首先個人還是支持他申請國家賠償的,因為畢竟他是被無罪釋放了,雖然釋放過程不是真兇現身,未能完全還他清白。但二十幾年的牢獄生涯,確實給他和家人帶來太多的苦難了,這些創傷不是錢能夠衡量的。法律有錯誤的時候,就應該及時更正,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 1.申請賠償理所當然,這是他和家人日后生活的保障。正如張玉環所說的那樣,其實賠償金多少都無法彌補他這些年所受苦難,他之所以走這一步,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也是想最大程度的給自己和家人爭取一定的補償,基于對家人的虧欠和以后自身生活的考量,單從申請賠償來看,個人還是支持他走這一步的,畢竟他以后還要生活,生活的現實問題就是得有物質上的保障,為自己以后考慮,也是人之常情,能夠理解。
- 2.網民過多的在意賠償數額,其實大可不必擔憂。賠償數目是2234萬元,給大家第一感覺就是太高了,有的網友很細心,從以往的國家賠償例子來計算,看看他是否屬于獅子大開口!其實,這個標準問題,國家對他的賠償肯定是有法律依據的,不是說他想要賠償多少酒多少的。基于以往的案例,任何賠償,都不可能是申請方要多少就能賠償多少的。從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金額,個人感覺還是有他自己的策略的,主要還是為了爭取賠償最大化的策略,個人還是傾向,前段時間,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初步評估的價格,也就是458萬的賠償金較為合理。
- 3.張玉環最想要的還是還自己真正的清白。從他自己一直強調的,多少錢也無法彌補他的創傷,特別要求江西高等法院權威媒體道歉和依法追究刑訊逼供者責任,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很在意自己釋放的原因一一疑罪從無!至今讓他耿耿于懷。他也說了,目前他雖然被釋放了,但依然被懷疑著,這使得他更加痛苦,唯有法律承認錯誤,道歉于他,才能讓他感受到自己清白。這個比他索要賠償2234萬元,更能治療他目前的心病。
總結: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個人認為這個是他的權利,無可厚非。法律錯了就要及時更正,還受害者一個公道。至于申請賠償數額的多少,法律會有自己的標準,也不可能完全依申請者的要求。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除了為自己今后生活和家人考慮之外,最大的渴望,就是想從獲取國家賠償的過程,來還自己一個清清白白!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謝謝!
一、農村集體土地征收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二、征收流程
在老百姓眼里,往往征收就是政府法通告、與村民簽補償協議,補償然后收走土地這幾步,其實不然。
通過對現有法律及相關政策性文件中關于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與拆遷的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工作流程包括諸多復雜的流程。 具體包括:征地告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征詢村民意見、征地文件上報審批、征收土地公告、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報批、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辦理土地補償登記 、補償安置費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以上所有程序都是法定的,必須的程序。
三、補償標準
關于土地的補償標準,全國沒有統一的補償標準。可以查閱自己所在省自然資源廳網站查詢征地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區片綜合地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地上附著物一般按照市場價格補償,青苗補助費最高按照一季產值計算,標準可以在各省國土資源部門官網查詢。
張玉環無罪釋放后申請國家賠償700萬在法律上有什么依據?
無論賠償多少,只是一串數字,27年的青春荒廢了,家也破敗了,妻子改嫁了,子女和其他親屬都受到嚴重的傷害,這是多少錢也難以挽回的。
他申請700萬,是他自己的要求,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國家賠償不會有這么多,估計也就是400-500萬左右。
a、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
346.75元/日x9778天(羈押天數)=339萬
b、精神損害撫慰金
這一項根據具體案情和賠償機關的態度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上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的35%。
假定按35%計算,則339萬x35%=119萬元(這個數字是可以協商確定的,35%的比例僅供參考)
上述兩項相加,那么總賠償數額:339萬+119=458萬元
當然了,具體賠償多少,還要看雙方協商的情況,以前已經兌現的賠償案件,標準并不完全統一,有的是按標準付給,有的是在賠償款之外,再用類似生活補助等方式補償一塊,多數都是比標準高一些。
例如,兩個月前,吳春紅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請求河南高院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972余萬元、精神損失賠償500萬元、誤工費和補償費200萬元、相關醫療費用200萬元,以及傷殘賠償金。上述幾項共計1872萬余元。最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羈押15年共5600多天后無罪釋放的“河南民權投毒案”當事人吳春紅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總金額262.5961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68萬元;向吳春紅賠禮道歉;駁回吳春紅的其他賠償請求。
張玉環蒙冤申請賠償2234萬合理嗎?
這個數字,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1、先說多。關于張玉環國家賠償這塊,《國家賠償法》有明確規定,按這些計算一下,也就是450萬左右,因此,他主張2234萬,顯然是多了,國家不可能給他這么多的賠償。
2、再說少。其實即便是國家真的把2234萬給他,也不算多。
為什么說呢?
關在監獄里一天是二十四小時,而平常上班的話一天也就八小時。
在監獄里絕不是沒有收入這一點,而是精神、肉體多方面的打擊。
二十七年,一輩子最好的時光都給了監獄,多少錢也不能彌補。
二十七年,老婆改嫁,房倒屋塌,兒子、母親受盡了白眼,這些多少錢也無法彌補。
另外還有當事人在審理期間受到的刑訊逼供,生不如死。
因此,按法律規定,2234萬的確是多了不少,但是按他一家受到的打擊摧殘,多少錢也無法彌補。所以個人希望有關部門,在法律規定標準之上酌情多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