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要交什么資料_申請再審應提交什么材料?
特邀律師
各地各級法院在再審材料提交方面主要的材料是一致的,個體上有一些區別,最嚴格的是最高院,下來是各級省高院,這是之前整理的江蘇省省高院再審的材料要求,供你參考:
1、訴訟立案登記表(窗口取,請列明文書郵寄地址)。
注明:江蘇省高院安檢后填表領號排隊。
2、主體資料(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的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人代表證明)
注明:申請人身份證明一份,有的省高院要兩份。
3、委托手續一份(非申請人本人辦理的需要提交)。
注明:自己親自辦理的不需要。
4、再審申請書。(被申請人人數 + 法院4份 = 需要的份數)
注明:江蘇省高院僅要再審申請書2份,即被申請人人數。
5、一、二、再審法律文書復印件各三份(原件帶來核對)。
注明:江蘇省高院僅要(判決書,裁定書)法律文書復印件一份。
6、一、二、再審過程中的主要證據復印件(舊證據1份、新證據份數和再審申請書相同)。
注明:江蘇省高院需要主要證據復印件一份。
7、其它材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這是法律關于再審管轄的規定,但如何申請這個還是要看地方高院的規定。以福建省為例,以前是可以直接向高院申請再審,但現在雙方是自然人申請再審的案件,也是需要向中院申請,再由中院轉交至高院。
若從規定來看,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可以向高院,也可以向原審法院申請,那這樣就有可能出現兩邊受理審查的情況,統一法院受理申請,就能避免這個問題。另外,申請再審涉及一個調卷的問題。因為高院是沒有任何案件材料,在審查是否再審時必然需要調取全部案件材料。而中院二審終結之后是會將一審的案件退還給一審法院。所以高院單單調卷這個環節就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若由中院受理并統一移送案件,這樣事情也更加方便。
(一)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二)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三)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復印件;(四)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一般不用。
申請再審需要再審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原審判決或裁定書的復印件。
至于證據原件,一般在原審中用過的證據,已經過法庭審核和質證,這些原審卷宗中都有記載可供查閱,也保留了證據的原件或經審核與原件無異的復印件,一般不需要重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