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權巧調解_變更撫養權官司怎么打?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關于這個問題,我的意見是,社會從母系社會,轉到父系社會,是進步,在雙方都要或不要的情況下,應當是父親負責應歸父親,因為孩子在中國,孩子都從父姓。若男方不要,女方要,可判女方。男方應付撫養費。
對于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問題,首先要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角度考慮,予以判決確定。
主要分三個年齡段:
一,兩周歲以下的,一般隨母親生活。
如果母親有:1.患有傳染性或其他嚴重疾病的; 2.不盡撫養義務的; 3.其他原因無法隨母親的;4.雙方協商同意隨父親的。也可以隨父親生活。
二,兩周歲以上的,父母具備以下條件的一方,可優先考慮隨其生活:1.再無生育能力的; 2.長期隨其生活的一方; 3.無其他子女的一方;4.患有傳染性或其他嚴重疾病一方,不適宜隨其生活;5.單獨長時間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幫助照顧,可隨這方的父親或者母親一起生活。
三,十周歲以上的,隨父親還是隨母親生活,應考慮孩子的意見。
此外,父母雙方協商輪流撫養孩子的,也可以。
總之,雖然夫妻雙方離婚,但是不因為離婚而改變和孩子的親子和血緣關系,希望都善待孩子。
離婚后子女撫養關系可以變更。
如果父母雙方可以協商一致
那么雙方簽訂一份協議即可,然后把孩子的戶口到派出所變更一下即可。
同時為了考慮以后孩子上學等方便, 建議雙方可以到公證處做一個《變更撫養協議》的公證。
如果父母雙方達不成一致
可以到法院去起訴變更撫養關系。法院會考慮如下因素來判決是否變更撫養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建議先收集足夠的證據,及時到法院去起訴。
謝邀請。跟其它民事一樣,先去法院交起訴書正、副本各一份,立案后聽法官安排,按時到庭。兒子十多歲了,又愿意回到你身邊,一定會判給你的。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