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告第三者賠償_原配可以向第三者要求精神賠償嗎?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
你比原配先認識,先生育,亦即是說你生育孩子后,沒有婚姻登記,男人后來與別人登記結婚了,你成了個第三者!
有個問題還是要搞清楚,你與男人共同生活是否以夫妻名義公開的,若然是這樣的情況,可成了事實婚姻,但男人已經與別人正規的法律手續登記結婚生孩子了,事情變得更復雜了,建議找專業的律師申請維權!下面截圖的華律網事實婚姻有關內容,供你參考!
本人所知道的,你與男人所生的兒女,男人法律上要負責撫養費,最少要負擔一半以上,直到兒女十八歲成人為上!
你的問題核心是想維護自己的情感及家庭,看似在第三者身上,實則有很多的因素及可能性……
你和對象之間的問題能否化解、情感能否維系……哪怕另一半出現了問題,你們夫妻本身達成共識與否,很重要!這是關鍵!
第三者是果,你或者你對象是因,不能從根本認識到問題,不能解決好夫妻之間的問題,第三者的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法律上沒有針對第三者相關規定。但是婚姻法里有保護情感家庭的規定,如果找到確鑿證據證明你的對象在婚姻期內,與他人同居生活、甚至有了孩子違法行為等,可以以重婚罪論處你的對象及第三者,但是你對象也受到了懲罰。那樣是不想繼續維護婚姻后的下下策,一般不逼到一定程度不會采取的措施。
既然你想不計前嫌放得下過去你對象出軌,有了第三者的事,想繼續維護好自己的情感及家庭,這可不是一廂情愿的事,需要你們夫妻倆達成高度統一。否則,你一廂情愿想繼續維護勉強的婚姻家庭,第三者的問題永遠解決不了。
尋求方法實際上有很多的。
1.明確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2.目前你具備何種條件優勢?
3.考慮思量各種做法的后果?
4.后果出現后的應對措施?
5.一切做法必須是合法、合理、合情,在能力范圍可控的事!
也許你追究了第三者責任,讓第三者得到了懲罰,引起了你的對象與你之間產生不可收拾的程度,那樣就得不償失了!
目前社會上所謂的婚姻問題及第三者問題,非常普遍了,見怪不怪了!夫妻之間三觀不合、行為習性發生差距,不能共同學習成長進步,久而久之婚姻必然出現問題。
就個人思想認識而言,根本問題在于你自己,你是一切問題的根源,你應該好好的總結自己過往的,你的成長轉變,才能促進對象的轉變,從根本上才能解決問題。
很多人一時沖動一味的追究別人第三者的責任問題,最后就是夫妻之間魚死網破!我想這不是你想要的結果!
心里話,我們都是從出生開始,一輩子都在學會做人、學會做子女晚輩、學會做夫妻、學會做父母長輩、學會工作生活社交……不同角色屬性等等,都是沒有經驗的,都是在學習吸收實踐總結中成長的,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管怎樣,任何人給予的指導都是參考意見,一切都是你自己需要理解認識事物的本質。有的人理解婚姻只是生活方式之一,不是唯一,這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希望能夠給你帶來啟發,祝你婚姻幸福,一切順利!
可以。如果第三者的行為給原配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并有據可查,證據確鑿,可以提請離婚的同時起訴第三者精神賠償。
是違法行為,違反婚姻法、刑法、合同法、物權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者插足,破壞他人婚姻家庭,可能構成重婚罪;非法生育,要征收社會撫養費;婚姻一方贈與第三者財產,是無效行為,另一方有證據的可以起訴要求第三者返還;婚姻一方可以起訴離婚,要求出軌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