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糾紛而造成輕微傷處理_被打了,輕微傷,要多少賠償合適?
特邀律師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先來講一個真實的案例。張與王兩家本是鄰居,因宅基地問題發生爭執,爭執中張將王推到于地,王的面部被輕微擦傷,后王報警并自行住進醫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這種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一般都是采取調解處理,就是雙方坐下來談談,一方向一方道歉賠禮或雙方互相賠禮認錯,適當的賠償有傷情方一點損失,最后大家握手言和,鄰居還是好鄰居。但是本案中的王不一樣,自認為“傷者有理”,任憑誰去說和,就堅持要張賠償其損失一萬塊,否則就呆在醫院不出院。最后調解不成,派出所依法對張作出治安處罰200元的決定,此案結案。
調解持續了一個多月未成,王就呆在醫院一個多月,案件宣布結案后王自行出院了,期間花費住院等費用數千元。案件結束后,王的醫療費用問題不再是公安機關受理的范圍,王只能自行起訴到法院向張索賠,最后法庭結合案件具體情節和王的傷情情況作出判決:判處張賠償王醫療費等共計損失100元整。搞笑的是在法庭上,張向王說“王x,我給你200”,引得臺下眾人哄堂大笑。
我說這個案例的目的就是想說“冤家宜解不宜結”,也不要認為“我傷了我就有無限大的理”,至于賠多少真沒有什么具體標準,這個要看你傷的具體情況和案件本身的具體情況。
在上述案例中,公安原本的調解方案是讓張向王賠禮道歉并適當地給予王500元賠償,大家握手言和,可王的過分要求最后“打臉”了自己。
所以,像你說的“被打了,輕微傷,要賠多少”可以自己酌定,別太過分要求,還是“以和為貴”最好。
被害人要經過派出所委托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再做處理,輕微傷的處理,參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構成輕傷,要判刑三年以下的,還要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首先都是輕微傷,肯定不會構成刑事犯罪(故意傷害罪需要輕傷以上)。民事賠償方面,你們兩方總的損失(主要是醫療費)乘以各自所負的責任比例。比較誰先挑釁,誰先動手,責任就大一點。(二)故意傷害罪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輕微傷沒有實際意義,因為不管有沒有傷只要打架就是可以行政處罰,但是實踐中不是太嚴重可以不作處罰,要是對方沒有動手,派出所可以對你行政處罰,要是賠償對方和解了可以免除處罰,要是互毆雙方都可行政處罰,賠償私了不了,法院處理。
首先要去驗傷,驗傷結果確定構成輕微傷以后。警方才能夠進一步的選擇拘留你。
但是輕微傷,基本上是不構成刑事的,一般說來。公安局都會先進行調解。一般來說就是打人的一方向被打的一方賠錢,只要雙方談妥,簽字畫押,交完錢,雙方就可以走人了。
但是如果被打的一方,就是不拿這筆錢。那就要看被打的一方是否有還手。如果被打的一方有還手,或者是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打人的一方堅稱被打的一方也有還手。
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拒絕接受調解的雙方都有可能,到拘留所被拘留。打人的一方把對方打成輕微傷,那么一定會有罰款和7日以上的拘留天數。被打的一方,如果沒有辦法證明他沒有還手,如果拒絕接受調解,通常情況下,也會被拘留1~3天。
拘留還是非常不好受的,首先確定拘留以后,進到拘留所里面,要先把衣服上面的扣子拉鏈全部用剪刀剪掉。包括褲子里面的扣子。褲子衣服里面如果有腰帶,松緊帶之類的,需要用剪刀剪掉,然后從里面抽出來,以防被拘留人員用這些繩子上吊自殺。
拘留所里面的床是鐵板床,睡起來非常的冷。廁所是公共廁所,衛生條件一般。所以,出現斗毆的情況,大多數人還是會愿意接受調解,不愿意去蹲班房的。
故意傷害、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及以下的,屬于治安案件,可以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1、雙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的,是否形成協議依雙方的意愿。公安機關一般不會插手處理,但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或和解協議顯失公平等情況除外。
2、一方或由群眾報案至公安機關的,公安機關在接報案后應當調查案件事實、固定和收集證據。在案件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之規定主持調解,調解原則上進行一次,必要時可以再進行一次,調解應當制作《調解筆錄》。如調解成功,雙方達成協議且履行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罰,調解達成協議的辦案單位應當制作《治安案件調解協議書》;如經調解,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此時公安機關程序結束,民事賠償問題由被侵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