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消費者罪怎么判刑_誤導消費者消費如何處罰?
特邀律師
一、欺騙誤導消費者如何處罰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的,購買者可以要求三倍商品價格的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第七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欺詐消費者行為的程序,適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
欺詐消費者1、不管是誰實施詐騙行為,都要受到相應的處罰。詐騙的處罰,要根據涉案金額與犯罪情節處罰。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詐騙罪處罰。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2、各省市對此罪立案量刑標準不同,請再查詢犯罪地標準參考。
《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1996年3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號公布)是為制止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的欺詐消費者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
欺詐消費者行為,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
受到侵害的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
不管是否構成欺詐,這事可能確實不歸公安管。要看對方的描述是否和產品實際功能、性質等相一致,只是覺得買貴了,不好認定為欺詐。如果確是欺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或向消協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