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戶口遷移規定_獨生子女戶口遷走怎么辦?
特邀律師
戶口遷移,不會改變獨生子女的性質及優惠:
但是具體的優惠政策,應以當事人戶口遷移后,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應以遷入地的計生部門的政策為準。
《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2,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3,2015年12月,部分地區年底停辦獨生證(以前辦理的,還是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新的人口和計生法(包括全面兩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獨生子女戶口遷走,對于父母來說是很涼心的行為。但是子女的行為,作為父母也干預不了,既然遷走了,那就只能認命,當然,可以對她提一個要求,生的孩子留一個跟母姓,好繼承家里的產業。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遷入地的準入政策,并且當地的集體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老年人優待證等證件及資料;
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3,戶口接收地的集體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4,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領取戶口“準遷證”;
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深府〔2016〕59號)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政策性遷戶: (三)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市戶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投靠入戶。父母婚姻在存續期間的,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或喪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所述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在讀學生的,其遷戶年齡可以放寬至20周歲以下。本條第一款第(三)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同時達到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本條第一款第(六)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55周歲以下。
(一)獨生子女以“父母投靠子女”的名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請《戶口準入證明》;(二)父母持原《戶口簿》、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準入證明》去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明》。(三)獨生子女和父母一起持獨生子女的《戶口簿》、三人的身份證和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去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進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