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行政強制措施_什么是行政強制措施?
特邀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之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屬于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且屬于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對行政強制措施的對象、條件、種類作了規定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作出擴大規定。 法律中未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但是,法律規定特定事項由行政法規規定具體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綜上,行政法規不可以設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匯款”,以及其他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
1、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屬于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匯款;以及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且屬于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的行政強制措施。4、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5、法律對行政強制措施的對象、條件、種類作了規定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作出擴大規定。6、法律中未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但是,法律規定特定事項由行政法規規定具體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匯款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必要時可以委托給: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
行政強制法草案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依法對公民人身自由進行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暫時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由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的行為?! ⌒姓娭拼胧┌▋蓚€方面:
一是對人身的強制。指公安、海關、國家安全醫療衛生等行政機關。在緊急狀態下,對公民的人身自由依法加以限制的行政行為,主要有:強制、約束、收容、勞動教養、強制遣送、婦女教養和強制戒毒、強制隔離和強制治療,扣留、強制帶離現場?! ?/p>
二是對財產的強制。指行政主體針對負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財產義務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強制手段。包括:凍結、扣押、查封、劃撥、扣繳、強制許可等。
行政強制法對現行法律、法規中的行政強制種類進行了梳理,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同時,本法規定了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規范是,行政強制措施不得與行政權法律規范相抵
您好! 一)行政強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過程中實施; (二)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情形(四類情形: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毀損、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
(三)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即需要單行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的具體授權;
(四)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不得委托其他機關實施,也不得由其他不具備執法資格人員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