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可以繼承嗎_死亡賠償金可以繼承嗎?
特邀律師
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可基于《婚姻法》、《繼承法》基于家庭關系、繼承關系、撫養關系等共同享受,也可基于上述關系要求分割。
您好!拆遷補償是可以認定為遺產,被繼承人繼承的。
第一,拆遷補償是否屬于個人財產?
房屋拆遷補償款是歸屬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權人,所有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一旦房屋產權人去世,房屋拆遷補償款就會作為遺產被繼承。
第二,不同情況下的具體實施方法?
1、如果已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且已經獲得補償。
不管房屋產權人是以現金、還是以轉賬的方式獲得補償,這些都作為個人合法財產,在其過世后進行分配。但提醒的是,遺產是生前遺留的合法財產。如果房屋產權人在生前把錢已經花掉,那么剩余部分才被稱為遺產,根據不同情況走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
2、如果已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還未取得補償,房屋產權人就過世了。
那么等取得補償后,在按照遺產繼承的方式實施。
對于以上兩種方式,因為無法預知房屋產權人的死亡時間和補償進度,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由房屋產權人新開銀行賬戶,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約定后續所涉及的補償款都通過轉賬的方式打到這張卡內。
房屋產權人在身前訂立遺囑,并在遺囑中說明這張卡內資產的要分給誰、分別按照什么樣的比例進行分配。
房屋產權人過世后,會針對這張卡內的剩余資產按照遺囑分配。這樣也就意味著,如果房屋產權人拿到補償后,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使用這筆財產。如果去世后發現資產都已經使用完了,那遺囑中關于這張卡的分配自動作廢。
3、如果還沒簽署補償安置協議,房屋產權人就去世了。
那么應針對要征收的房屋先完成繼承手續,確認繼承人的產權之后,由繼承人與拆遷部門協商,簽署《拆遷補償協議》,約定補償事項。如果存在多人共有被征收房屋的情況,沒有其他說明的情況下,補償款按照各繼承人所占的產權比例,進行等比例分配。
第三種方式的情況下,補償直接屬于繼承人,就不存在根據遺產繼承。
第三,依照何種方式進行繼承?
1、如果有遺囑,就按照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就按照法定繼承執行。法定繼承的規則見下圖。
2、如果所有繼承人對分配方式沒有異議,則通過繼承權公證的方式;如果所有繼承人無法對財產分配方式達成一致,則按照訴訟繼承的方式。
1)繼承權公證
所有繼承人開具材料,材料清單見下表,并提交公證處。
材料初審通過后,與公證處預約時間所有繼承人集體到場辦理繼承權公證。
全體繼承人在公證員面前表示接受或放棄財產繼承
由公證員出具《繼承權公證書》。
2、訴訟繼承
通常是財產受益人提請訴訟,案由通常為“遺囑有效性”、“其他繼承人不配合執行”,由法院判決遺產的分配方式,并出具《法院判決書》。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感謝邀請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簡單分析一下:
1、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是國家要求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支付一定經濟補償,以幫助勞動者在未找到工作單位前用經濟補償金維持正常生活,當然維持的應該是夫妻共同生活。
2、婚姻法規定,歸夫妻共同所有財產: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之外,其他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應當歸屬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產。
3、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如配偶一方專用的、滿足其職業、愛好所需的書籍、工具等財產,獎勵給配偶 一方的帶有紀念意義的獎章、獎杯等榮譽性物品,其他與身份密切相關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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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遺產是死者生前遺留的財產,而死亡賠償金是是死者死亡后依法賠償給死者近親屬的款項,不是死者遺留的財產,不可以繼承,也不可以作為遺產償還死者生前債務。
死亡賠償金雖然不是遺產,但仍然按照繼承人的順序進行求償,也就是說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是第一順序的親屬,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的親屬的時候,才由第二順序的親屬主張!
在實踐中,很多人對于死亡賠償金是不是遺產有爭議,最高人民法院杜萬華副院長對此有多次論著,如侵權責任法的解釋與適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