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下面可以結婚嗎_表兄妹可以結婚嗎?
特邀律師
有書君先說明,無論表兄妹還是堂兄妹,都屬于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結婚的近親范疇,不能結成夫妻。
但在古代,表兄妹可以結婚,比如《釵頭鳳》的主角陸游和唐婉、“金屋藏嬌”的漢武帝和陳阿嬌、漢景帝和他的皇后小薄氏……歷史上,表兄妹結婚的事例特別多,但堂兄妹結婚的卻幾乎沒有,為何?
01血緣遠近觀念影響
在中國古代,人們重男輕女的思想根深蒂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是男方家里的人,還會被冠以男方的姓氏。
所以,人們認為女兒生出的孩子也是男方家里的人,跟原本的自家雖是親戚關系,但依舊是外姓人。他們自然而然覺得表兄妹的血緣關系較遠。
但兒子就不同了。兒子的孩子是自己宗族的人,與宗族同姓,堂兄妹身上都流著一個爺爺身上的血,是很近的血緣關系,相當于親兄妹。
在這種思想的誤導下,加上古人對家族的看重,主張親上加親,表兄妹結婚也就備受推崇,以此彌補所謂的血緣關系較遠產生的距離感。
而堂兄妹同宗同族,若是結婚,就相當于兄妹亂倫。古人十分在意名望聲譽,斷不可能允許這樣的事發生。故而古代堂兄妹不能結婚。
02同姓不婚理念的影響
《左傳》曾提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論述,意思是同姓結婚,則子孫后代凋零,這句話對后世影響極大。
《禮記》說:“取妻不取同姓。”《國語·晉語》也曾提到:“同姓不婚,惡不殖也。”
古人相信“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這樣的說法,這與他們傳宗接代的希望相去甚遠。
所以,他們奉行著同姓不婚的原則,一直持續了幾千年。
唐代時,同姓結婚要蹲兩年大牢,還會被世人恥笑。
明清時,如果同姓結婚,會被當權者強制要求離婚并遭受處罰。
堂兄妹同姓,就算排除血緣關系,也違背了同姓不婚的原則,所以,他們不能結婚。
無論表兄妹結婚,還是堂兄妹不能結婚,這都是古代封建思想下的產物,是歷史在特定時代的一種表現。
其實,情深似海,沒有血緣關系也能成為親人;同姓結婚,只要不是近親,照樣子孫滿堂。
有書君以為,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我們要勇敢追求自己的愛情,為愛而結婚,這才是最理想的婚姻。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么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復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首先給大家引入一個法律概念,擬制血親,也就是這里提到的無血緣關系的兄妹關系就是典型的擬制血親。
法律規定的兩種禁止結婚的情形(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自西周以來,出于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我國便禁止同姓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說法。事實上,各國法律也都在一定范圍內禁止血親結婚。因為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后代,而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優良的后代。(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發現新的不宜結婚的病種,故《婚姻法》沒有規定什么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只規定為“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具體由行政法規或有關部門規定。1.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2. 如果你說的親姑舅表兄妹就是你本人,你和他(她)就屬于第二代旁系血親,所以不好結婚。(你的父(母)親和他(她)的母(父)親屬于第一代旁系血親,你和他(她)屬于第二代旁系血親。以后你們分別結婚后的孩子之間屬于第三代旁系血親,還是不好結婚。再往下到了你們各自的孩子的孩子如果相愛就可以結婚了)
現實問題
周某(男)和吳某(女)是表兄妹,兩人在一個院子里長大,從小青梅竹馬,隨著年齡的增長,兩人很快墜入了愛河,均達到法定婚齡后,兩人決定登記結婚建立家庭,兩家的長輩也對能夠親上加親表示贊成。但就當兩人帶著相關證件到民政機關辦理登記時,辦事人員卻拒絕為兩人辦理婚姻登記,理由是兩人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兩人為什么不能結婚?什么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呢?
律師解答
禁止血親結婚是優生的要求,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后代,影響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因此,各國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兩類血親禁止結婚,具體為:
(1)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即父親不能娶女兒為妻,母親不能嫁兒子為夫。爺爺(姥爺)不能與孫女(外孫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與孫子(外孫子)結合。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①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②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在這則案例中,男青年周某和女青年吳某是表兄妹關系,屬于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兩人不能結婚。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古代的表兄妹是可以結婚的,古人(包括現在很多人)認為表親為外姓,哪怕血緣再近也是外人!
大家都熟知的陸游和表妹唐婉不就是有緣無份的苦命鴛鴦嗎?
但如果你們是同姓宗親,別說出了五服,就是出了十服,禮法也不容!所謂“親是本門”。
這是古代關于結婚的一種規定,古代比較封建,規矩本來就比較多,結婚這件大事,在古代也是有很多的規矩的,因為結婚是關系到一個家族后代血脈的延續的問題,所以古代的人一般都挺重視結婚這個問題的,還設立了一些禁忌,而堂兄妹不可以結婚就是其中的一種規定。一般古代人結婚都是會遵守這條準則的。那么這樣的規定真的有科學道理嗎?我覺得還是有的,堂兄妹就好像我們現在的親戚一樣,大家的身上都流著相似的血脈,都是同一個家族的人,學過生物的小伙伴肯定知道近親是不能結婚的,其實就是這個道理了,堂兄妹之間如果結婚的話,就是屬于近親結婚,他們之間的后代可能就會有畸形或者發生基因突變。但是表兄妹其實是可以的,就比如紅樓夢中的林黛玉跟賈寶玉,他們就是屬于表親,但是他們是可以結婚的,他們在嚴格意義上不算是一家人,所以是可以結婚的,其實這還算是一種比較寬松的規定了,有一段時期甚至不允許相同姓氏的人結婚,認為相同姓氏的兩個人結婚也是屬于亂倫的行為。但其實現在已經沒有那么多的規定了,但是好像現代人一般都不會跟自己的表兄妹或者堂兄妹結婚,因為大家的交往范圍變廣了,選擇范圍也就更多了,一般不會只停留在自己家族的人里,所以也就不存在這種近親結婚的問題了,但是無論怎樣,為了后代考慮,還是不應該近親結婚。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你朋友和他外甥女是四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定的三代旁系血親,是可以結婚的。但是從遺傳學角度講,血緣關系越近的人結合產生的后代發生遺傳疾病的幾率就越大。中國古代有同姓不婚的習俗。因此不建議結婚。還可以點擊婚禮紀頭像在知道首頁查看更多的結婚相關知識~如果還有其他結婚相關問題也可以直接向我提問,我會在最短時間內進行回答哦!
表兄妹之間可以登記結婚嗎?你怎么看?
我國《婚姻法》第七條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表兄妹擁有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屬于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所以表兄妹之間不可以登記結婚!
法律之所以明確禁止近親結婚,主要是因為近親結婚容易產生畸形的后代,危害民族健康。
在舊社會,經常會有表兄妹之間的近親婚配,稱為“親上加親”,“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以前才會有那么多的癡,呆,傻人口!但是,近親結婚的后代癡呆傻的比率并不是百分之百!只不過,是因為近親屬基因缺陷更相似,所以產生癡呆傻的比率要大一些而已!
直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農村仍然有不少表兄妹之間成親的。上初中的時候,我們的班主任就是娶了表妹,他是師范生,家徒四壁,受姑姑家的資助念完書。為了感恩,他的父親要求他娶表妹,可他是懂這方面的知識的,當拗不過父親,所以婚后非常擔心自己的后代!好在他們連生兩個兒子,都沒有癡呆傻,相反,都考上了大學,現在也都已經成為兩名光榮的人民教師。
另一個例子,是遠方表叔,他出去當兵,家里給他應了姑媽家的女兒。他是孝子,對表妹也挑不出毛病來,只好應了!婚后他倆到大城市生活,經濟上高枕無憂,卻一直提心吊膽后代問題,生了一個女兒以后再不敢生了!好在女兒也一切正常,現在已經生了外孫子也一切正常!
這些例子看來,近親結婚產生畸形后代應該只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發生,對一個家庭來說就是滅頂之災!全家沒有翻身之日!
所以,還是奉勸題主,千萬別抱著僥幸的心態!應以十萬分的小心,來預防萬分之一的小概率!這樣才是對自己負責,對對方負責,也對社會負責!
你身邊也有近親結婚的例子嗎?他們的后代又是什么樣子的呢?歡迎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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