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_法定代表人職責?
特邀律師
、法定代表人對外全權代表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唯一能對外代表法人行使職權、“代表法人參加民事活動”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均是代表事業單位法人的法律文書。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2、法定代表人是事業單位內部行政事務負責人;
3、法定代表人是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
第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主要義務有:
1、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
2、忠于職守,勤勉盡兩責,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決策機構依法做出的決定和命令;
3、按照事業單位職權范圍和程認真履行職責,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4、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
5、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財經紀律,自學接受審計監督,并加強對單位的財務管理;
7、超越事業單位職權范圍行使職權造成損害的,或者由于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8、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意思機關,對外代表公司履行職權。在公司內部,可以通過公司章程明確法定代表人的職權范圍;對外,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均可視為公司行為。此處,應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可能是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
法定代表人的義務或風險,主要表現為:因公司涉訴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會被列入限高、失信人名單。如果公司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法定代表人可能會作為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追究。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職務時須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違反民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民法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民事法律關系的總稱。企業法定代表人雖然代表著企業從事各項活動,具有整體意志的屬性。但同時企業法定代表人本身是自然人,作為自然人有著自己的個人利益,有著為私利行事的可能。當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著整個企業與外界發生法律關系的時候,很難追究其作為自然人的民事責任。因為當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作為平等民事主體的企業與其他主體發生法律關系的時候,民事責任是由企業來承擔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僅僅是企業的代言人而已。
但這并不是說企業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揭開法律面紗”即法人人格否認的情況下,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和企業承擔連
帶民事責任。新《公司法》第20 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6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在這里雖然是說股東應和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企業法定代表人基本上都是公司股東,故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是股東,但是代表股東履行職責,若發生上述行為,法定代表人作為國有投資股東指派的管理人員,其行為存在過錯,也是可能承擔連帶責任的。
法定代表人參與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故法定代表人參與公司訴訟既是權利又是義務,若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訴訟義務,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相關民事責任也可能由法定代表人承擔。
法定代表人在執行案件中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被執行人的財產報告義務】(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29.為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的能力,可以傳喚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
97.對必須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的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拘傳。)
二、行政責任: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變更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當然,國有企業除應當遵守上述規定之外,還應遵守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及股東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法律,按章辦事,否則會引發一系列的法律責任。
三、刑事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如果行為不當,有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這更加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知法懂法,不因不懂法而受到刑罰。企業法定代表人觸犯刑法的時候,往往是以單位的意志以單位的名義實施違法行為的,故大部分情況下形成的是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不是僅僅處罰單位,對單位判處罰金,很多情況下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在我國刑法中,對單位犯罪實行單罰制和雙罰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單位犯罪只追究單位的責任,有的單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責任人員的責任,有的單位犯罪則既追究單位的責任又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責任人員的責任。大部分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業事務的負責人、主管人員,故很難逃脫刑事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最常觸犯的罪名是:
(1)刑法第161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第162條:妨害清算罪(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
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 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第201條: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4)第203條:逃避追繳欠稅罪(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5)第204條:騙取出口退稅罪(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6)第205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7)第244條:強迫職工勞動罪(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另外,法定代表人作為國有企業資產的負責人,決策上負有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方面的法定義務,若行為不當,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也可能觸犯刑律。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雖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刑法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等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也進行調整。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對外從事民商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行為視為公司的行為。因此對應的,公司出現經營問題、民商事糾紛或者涉及刑事犯罪,法定代表人都會是首當其沖比牽涉的主要負責人之一。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法定代表人職責如下:
1、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2、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法人,是相對于自然人而言的。法人,即單位名稱,一般是指組織或企業。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是有明顯區別的。主要在兩個方面:
一,二者所指對象不同。法定代表人是單一的,一個單位只有一個,是企業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經理)擔任,需按公司章程規定依法登記。法人代表則是不確定的,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職權的其他人(如企業的經銷人員),其權利是有限制的,最多不能超出授權委托范圍。
二,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在一定情況下,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法人代表在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利時造成他人損失或者其他法律后果的,都由法人承擔。只有超出授權委托范圍所為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才由法人代表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