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交罰金影響減刑嗎_刑事案件罰金不交能減刑嗎?
特邀律師
影響啊,影響可大了,不交罰金的話坐牢至少要多坐半年,法律條款筆者就不贅述了,直接說產生的嚴重影響。
一、不交罰金,第一次減刑會推后
根據最新的關于減刑假釋和計分考核規定,如果不交罰金那么第一次減刑需要從入監開始滿兩年后才能減刑,而如果交了罰金,只要一年半就可以開始減刑了。
二、不交罰金每次減刑都會被扣減
如果不交罰金,那么每次減刑都會被扣減,扣減幅度各地可能不一樣,但差距不會太大:在不考慮立功表現只是正常改造的情況下,每次減刑只能減九個月,一般扣減會扣減兩個月,那么每次減刑最多就只有七個月了。最后算下來,交了罰金的話最少只需要服刑四年十一個月,不交的話最少需要服刑五年六個月,相差七個月。
三、不交罰金不可以假釋
這就不用多做解釋了,反正不交罰金是絕對不可能假釋的,連申報的機會都沒有。如果獲得假釋的話,實際在監獄服刑最少只需要服刑四年。
四、不交罰金會當老賴
現在對老賴的執行力度越來越嚴了,什么不能坐車不能坐飛機的,法院還會上門強制執行,等服刑結束回家后,生活會受到很大影響的,而且五萬塊也不算多,還是早點交了的好。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的罰金必須要交的。如果不主動繳納法院所判罰金的,會由法院強制繳納,并且也會對罪犯在服刑期間爭取減刑產生一定的影響。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判五年,羈押21個月。罰金交不起,能夠減刑嗎?
判五年一共是六十個月,已經羈押二十一個月,那么剩下的還有三十九個月。如果繳納了罰金,表現好的話,有可能減刑九個月左右,表現優秀有可能爭取一年左右。
不過,現行法律明確規定,罰金和民事賠償不履行的,減刑會受到嚴格限制。。具體表現在首次減刑會推遲,每次減刑幅度會壓縮,兩次減刑間隔會拉長,假釋原則上不予辦理。
因此,如果罰金數額不是特別巨大,建議交清了為好,以免影響自己減刑假釋。
附: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第二條 對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可以減刑”條件的案件,在辦理時應當綜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具體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罰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履行情況、交付執行后的一貫表現等因素。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在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四條的規定將罪犯交付執行刑罰時,如果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人民法院應當將反映財產性判項執行、履行情況的有關材料一并隨案移送刑罰執行機關。罪犯在服刑期間本人履行或者其親屬代為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應當及時向刑罰執行機關報告。刑罰執行機關報請減刑時應隨案移送以上材料。 人民法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時,可以向原一審人民法院核實罪犯履行財產性判項的情況。原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出具相關證明。 刑罰執行期間,負責辦理減刑、假釋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協助原一審人民法院執行生效裁判中的財產性判項。
謝系統邀約!我國司法實踐中,有很多判刑往往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刑期加罰金的判決,其實罰金是屬于財產刑。那么,拒不履行財產刑的判決會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小編為你解答!
不交罰金,會直接影響法院的判決: 在司法實踐中,視作不認罪悔罪,從重處罰,拒不履行財產刑那就用實刑來代替,法院判處的罰金,一般是在判決沒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繳納的。 如果不交,本來可以判處緩刑監外執行的,一般就判處實刑了到監獄執行了,比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執行的,直接就判處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監獄去了;如果本來就是實刑,不交罰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原來判處4年的,現在就判5年了。 不交罰金的,在判決執行過程中,對減刑、假釋等也是有限制的。,在監獄執行刑期減刑考核更加嚴格,減刑幅度受到限制。總之,對于罰金刑,幾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個通知,其精神是:對于拒絕繳納罰金的,必須在刑期以及執行方式上有所體現,必須在以后的實際執行中有所體現,即在假釋、減刑必須有所限制。
甚至乎,刑事附帶民事的判決,比如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如果在一審判決之前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拿到對方家屬諒解書,使社會矛盾最小化,那么刑期判的一般比較輕,比如有期徒刑13–15年,如果拒不賠償受害者家屬,那么刑事判決最少是無期徒刑或者死緩甚至死刑立即執行,這是多么嚴重的后果!
所以說千萬別報這僥幸的心里去犯罪,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但是一旦不小心犯了罪,也要想辦法積極彌補,追求社會矛盾最小化。錢沒了可以再賺,自由和青春逝去了將再也回不來!
我是資深實體行業從業者珠寶屆的小呆萌,社會、法律、經濟問題達人,我不贊同你每個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歡迎評論留言補充!
當一個觸犯了《刑法》的人,被解除刑罰前,小命就攥在司法程序手里,要想重獲新生,只有依法行事。別無它路,有人說:我關系硬,人脈廣,活動幾下就能如愿以償。但這樣的犯罪人有多少呢!所以,別想美事,把五萬元罰金交了,爭取好態度,多減刑,早回家。只要有自由,別說5萬,就是50萬照樣能掙回來;不交罰金,肯定影響減刑,多坐幾年多受罪,等于混吃等死,有啥意思呢?
題主問答:弟弟被判無期,罰金五萬,如果沒有處于罰金,或許已經在“路上”。等于化五萬買了條命,是法律的仁慈和寬容。不交罰金,肯定會得到法律的回報。
無期徒刑是帶附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且改判有期之日才計算刑期,同時把剝奪政治權的附刑改為2年或者3年,附刑是服刑完畢才開始計算。這一路那一步走不好,都要服付出生命的代價。不交罰金說明服刑人不服判,不思過,不悔罪。在無期變有期,附刑改判,服刑年限方面都要受到限制,特別是有繳納罰款的能力而拒不執行者,更會得到嚴厲懲戒的,即然服從判決,就要遵守判決的每一項判罰,不要抱僥幸心理想節約5萬元,很是得不償失。
無期改有期,監獄服刑2-3年就改判了。但必須是認真接受改造,悔罪,改過外加反省深刻。這一切都是執行單位監獄,有一套嚴格的考核標準。
改有期一般20年至25年不等,有特別的重大立功表現,可以直接改判12-15年的有之。改判后二年后又有減刑機會,依此計算,坐監12年至20年正常。如果不交罰金就在20年左右考慮了,這個賬首先要算明白。
服刑人員減刑多少,最終中法說了算。監獄只有提名報減刑的權利,中檢會全程跟蹤監督。不交罰金,該二年報減,或許三年以上,該減二年減一年半,這是法律條款嚴格執行的后果。說嚴重不交罰金,就是不接受判決,對法律有抵觸情緒,能夠多減少坐嗎!因此,無期不交罰金,對減刑是有很大的影響。除非沒有交罰能力,這也必須得到法院和檢方的認定才算數。所以,敢快交清罰款,爭取法律的寬恕。早日獲得自由才是正確的選擇。
先區分兩種情況:你是有錢不交還是實在沒有能力交。
不過我覺得更大可能是你有錢不交,因為法官在判處罰金刑的時候,通常會考慮到你的履行能力。如果你沒有履行能力卻被判處了罰金刑,就會導致空判,從而有損到判決的權威性,所以法官通常不會不考察你的履行能力而判處罰金刑。當然了,我這里用的詞只是“通常”。
首先,有錢不交,最先的后果是,法院對你的財產強制執行。首先法官會查清你的財產,并對相當于罰金數額的財產進行查封、沒收并上交國庫。查你的財產狀況并不難,現在法院執行局的執行系統跟全國各大銀行、金融機構都是聯網的,輕輕動下手指頭,你的賬戶的錢就查的一目了然。有不動產等財產的,也能夠查到,實在不行還可以去當地調查,當地包括基層政府、居委會、普通公民等都有協助調查的義務。所以,法院真要來真格的,你想躲避掉是不大可能的。
其次,刑案被告人,如果交付監獄執行了,會影響到減刑、假釋。因為你沒有履行財產性義務,可以認為你沒有認罪悔罪表現,或者悔罪不好,從而不予減刑,更不會假釋,那你就等著坐穿牢底好了。所以,有的罪犯盡管開始時躲避掉了履行財產刑的義務,但是入獄一段時間后反而又積極履行起自己的這一義務來,以盡可能獲取減刑機會,畢竟坐牢的滋味也不好受。
再次,無論任何時候,只要你有錢了,法院都有可能讓你繼續承擔起罰金刑義務。不要以為能躲過一時,就能萬事大吉了。罰金刑不同于沒收財產,沒收財產是以執行時你現有的財產為限,當時財產被沒收了,執行完之后你又靠自己努力掙了新的財產,也不會再沒收了;但是,任何時候只要你有錢了,都有義務繳納罰金。只不過,法院不會一直調查著你,案結后看你沒錢也就那樣了,但是如果不幸你又進入了法院的視線,那你就很有可能要繼續履行你的義務了。
最后一點,是在民案中的情況,那就是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了黑名單的,不能乘坐高鐵、飛機,不能住豪華一點的酒店,也不能進行任何高消費,并且會被曝光。以后別人跟你做生意,都能事先查到你是個老賴。我很好奇身上被牢牢貼上“老賴”標簽的人,是怎樣一種體驗。
當然,刑案中還沒有類似這種做法。被判處了刑罰,已經比較可憐了,畢竟人身自由被剝奪了,有公職的公職也丟了,終身背負著犯罪的標簽,可能以后找工作等等都不好找。國家沒必要還要為了幾個錢再羞辱你一番,畢竟自由是比金錢更大的價值。
刑事案件罰金不交,不能減刑。說明沒有接受教育改造、無悔改表現,不符合減刑的條件。
《刑法》
第七十八條 【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