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解除勞動合同_怎么單方面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邀律師
如果沒有違反公司規定,說明勞動者沒有符合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單方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公司擅自解除勞動合同,該公司已違反我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維護其個人合法權益。
以例示法:小張是某食品加工廠的包裝工,入廠時與廠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在工作的第二年的時候因工作原因與包裝車間主任發生矛盾,車間主任以小張不服管理為由上報工廠管理層要求解聘小張。當月,工廠管理層向小張送達《解除勞動合同書》,單方解除了與小張的勞動合同關系。
小張不服,依法向地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某食品加工廠違法開除為由,要求某食品加工廠支付其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某食品加工廠答辯為:其單方解除與小張的勞動合同關系符合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屬于合法解除。經過庭審,仲裁庭認定本案焦點為:該食品工廠單方解除與小張的勞動合同關系是否合法;根據舉證規則:誰舉張誰舉證,該食品加工廠具有向仲裁庭舉示小張具有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情形的相關證據,但該公司沒有舉示,因此該公司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小張因此勝訴。
朱律師建議:用工單位依法可以單方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的情形規定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具有該條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單方解除與之的勞動合同關系,反之,則不能單方解除。如用工單位在不具備單方解除條件仍強行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用人單位應依法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既然您提到的是單方面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也就是說解除勞動關系是員工個人主動提出的,那么按照現狀可以分為單方面主動解除勞動關系和被迫解除勞動關系,下面讓我分別為您接打。
首先,我們講講單方面主動解除勞動關系。其實這個通俗的講,就是辭職。也就是說在一切都正常的情況下,員工不想在公司繼續干下去了,那么就要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第一、形式可以是多樣化的,可以是紙質的離職申請表,也可以是類似于OA辦公系統上的電子申請,也可以通過手機端的通訊軟件發送離職申請等等,只要這些能代表員工的真實意思表達。第二、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則需要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申請,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則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申請,因為需要給公司預留足夠的人招人定崗,當然離職的時間也可以經過和公司協商來確定。第三、一定要記得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并加蓋公章,自己做好工作交接并經過公司確認,同時要求公司在結清離職公司后將自己的社保公積金停掉,這樣才是完全的解除了勞動關系。
其次,我們講講單方面被迫解除勞動關系。可能有人會覺得奇怪,既然是被迫,怎么能說是單方面呢?別著急,繼續往下看。
在勞動合同法里,有幾種情況是指員工在處于不利狀況下,可以通過掛號信發送函件的方式來通知公司自己被迫離職的事實。這幾種情況就是:1、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2、未及時或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不按照法律法規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4、公司的規章制度違法違規,且損害員工權益的;5、因公司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是要支付賠償金的,一旦出現上面的5種情況,就一定要先發函件《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公司,然后才能進行下一步,一般接下來就是要去仲裁。
綜上所述,以上兩種情況都是員工單方面主動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而公司在這兩種情況下始終都處于被動接受方。我想這也很好的回答了您的問題。
感謝邀請,劉佳答疑:先要搞清楚被辭退的真正原因,究竟是無故,還是事出有因?
我們先假設是公司無理,就是無故辭退員工。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員工可以不在離職報告上簽字,同時,請公司拿出書面的辭退理由來。這個時候,如果公司扣押你的勞動合同,那公司的做法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作為當事人,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介入,或者直接請律師。但是請記住一個前提,那就是你真的是被無故辭退的,而不是你自身的什么原因。否則,勞動法是保護不了你的。
我們再假設是員工違反了公司的某項規定,從而被辭退。
有時候,明明是員工違反了公司的規定,甚至是重大失誤,但員工卻不以為然,被辭退的時候還感到委屈。如果真是自己的問題,那被公司辭退,那就無話可說了。當然,被辭退,公司也一定會出具辭退你的書面說明,且要得到你本人的簽字確認。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壓根就到不了維權的地步,因為公司沒有問題,你何須維權?
一般情況,公司不會無故辭退員工的,畢竟,公司當初招募員工的時候,還是花費了很多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的,公司完全沒有必須無故辭退員工。當然,也會存在公司不講理,不守法的行為,如果是這樣,那就拿起法律的武器給自己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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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可以,如果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得到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補償!
一,判斷單位是否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首先,不違法的前提是單位的規章制度內容要合法,不能違反法律規定。
其次,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否經過合法的程序制定,是否經過公示。也就是說單位合法的第二個前提是單位規章制度的建立需要符合法律規定,且需要將規章制度的內容告知勞動者,該問題的舉證責任在單位一方。
最后,單位需要舉證證明勞動者違反了規章制度,并且達到了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度即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二,單位屬于違法解除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即雙倍經濟補償金。
您好,單位在員工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勞動者違反了工作紀律、工作規定或違法的;
- 勞動者隱瞞了年齡、學歷等真實信息,依據虛假信息被錄用的;
- 已經在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 失職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 經培訓不能勝任工作又不服從崗位調整的;
單位無理由解聘試用期人員需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