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主體有哪些_行政主體是哪些?
特邀律師
公共管理的范疇包括了行政管理以公共物品的視角來看公共管理的是公共物品(其中包含純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生產和提供行政管理的主要內容是純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提供以管理的主體來看公共管理的主體為機關(其中包括國家機關和黨群部門)、公共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事業單位)(按照學科劃分 公共事業組織屬于公共事業管理范疇)行政管理的主體僅為機關
行政管理就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官員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機關內部事務的行為。其主體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官員,客體是具體的各級行政事務。? 公共管理主體是指在公共事務管理的過程中,以實現公共利益為目的,按照一定程序,運用公共權力,提供公共物品與公共服務的公共組織和個人。 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的公共組織并不包含政黨、人大、政協等政治組織。因為,這些組織嚴格意義上屬于政治管理的范疇,如將其納入到公共管理主體中,盡管擴大了公共管理的主體,但界定過寬,既不利于公共管理研究對象的確定,也不利于公共事務管理規律的探討。
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并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
行政主體具有下列三個特征:
1.行政主體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與其他國家機關、組織的區別所在。
2.行政主體是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內部的組成機構和受行政機關委托執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務的組織的區別。
3.行政主體是能夠獨立對外承擔其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具有獨立法律人格的具體表現,也是—個組織成為行政主體的必備條件。
在我國,行政主體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我國行政管理活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行政管理是指國家各級政府部門在執行法定職能及其具體運作的過程中,對所經歷的程序、環節,以及所處理的事項和解決問題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management)是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的一種管理活動。也可以泛指一切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統是一類組織系統。它是社會系統的一個重要分系統。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管理的對象日益廣泛,包括經濟建設、文化教育、市政建設、社會秩序、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各個方面。現代行政管理多應用系統工程思想和方法,以減少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支出和浪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管理主體一般是指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等,是由國務院“三定方案”確定的,行政管理主體是受行政體制、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影響的,隨著變化而變化的。從字面理解,行政管理即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管理政府規定的事務活動,這種事務有其明確要求,不能越權、瀆職、不作為,否則,會受到追究責任。主體主體指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政府授權的單位,比如公安、法院、檢察、稅務、工商、質檢、環保、安監等部門,政府授權的比如衛生防疫部門。
市政管理的主體,主要是市的國家政權機關,他是整個國家政權機關的一部分;市政管理的客體或內容,主要是城市的公共事業、公共事務的管理。市政管理,是指城市的各項行政管理工作。市政管理是,市政管理主體作用于市政管理客體及其過程,廣義的市政管理是指城市的政黨組織和國家政權機關,為實現城市自身和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的各項管理活動及其過程,狹義的市政管理是指城市的國家行政機關對市轄區內的各類行政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所進行的管理活動及其過程。市政管理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衛生教育、供水供電、園林綠化等市政工程、市政建設、城市公用事業等的運作及管理。市政管理的手段,主要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行依法治市;市政管理的過程,同國家的政治權力體系及其運行緊密相聯。
我國行政主體分為中央機關與機構、地方機關與機構、以及非政府組織與個人三類,具體如下:1、中央機關與機構主要有六類:(1)國務院;(2)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部委行署;(3)國務院直屬單位和特設機構(4)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機構(5)授權的內設機構,原則上內設機構沒有行政職權,但有些內設機構經過法律法規特別授權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職權,比如常見的有專利評審委員會,它是知識產權局的內設機構,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工商局的內設機構,公安部下屬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邊防局是公安部的內設機構。(6)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1、地方機關與機構分為六類:(1)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縣級到省級人民政府。(2)縣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這里與中央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是一樣的。(3)各種派出機關,具有準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區行政公署,縣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區公所及縣級政府或市轄區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辦事處。(4)中央機關或機構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5)授權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稅務所,(6)一定條件下的綜合執法機構,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和組建的綜合執法機構3、第三大類是非政府組織和個人,非政府組織經過授權可以成為行政主體,包括四類:(1)授權的企業組織,如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2)授權的事業單位。(3)授權的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4)授權的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以上四類組織可以根據授權獲得行政主體資格,這里必須是授權,僅僅委托不產生主體資格的取得。擴展資料行政機關的職權通常由憲法和法律規定,主要分執行與管理兩個方面。在執行方面,中央行政機關執行代議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地方行政機關除執行上述法律和決定外,還要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命令和本級代議機關的決議。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機關管理全國的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而地方行政機關則以管理內政事務為主,不管理外交事務,軍事方面的管理事務也很少。行政機關在執行和管理的過程中,有權作出行政決策,發布行政命令和行政決定,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除瑞士等少數國家的行政機關實行合議制外,一般國家行政機關都實行首長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行政機關都實行首長負責制。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