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碰到車算逃逸_停車場刮車屬于肇事逃逸嗎?
特邀律師
是屬于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發生嚴重事故的,并不構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拓展:發生交通事故后,違法行為人應當立即報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如果非但不采取必要措施,將事故損害降到最低,反而駕車逃跑,就容易使事故進一步擴大,如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治而陷入生命危險,過往車輛因不知情而造成進一步事故,違法行為的性質就變得更為惡劣了。所以法律規定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設置了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目的就是促使違法人不敢、不愿棄現場于不顧,擅自駕車離去。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車在停車場被撞,是否能構成逃逸?為什么大家去關心這個問題,主要是肇事逃逸,除了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就是承擔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之外,作為肇事的駕駛員也會被罰款、拘留、駕駛證扣12分。
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機動車的駕駛員是否應該承擔肇事逃逸的責任,主要是要構成以下的三個要件。
- 駕駛員明知發生交通事故。
- 駕駛員逃避法律制裁或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
- 駕車離開現場或者棄車離開現場。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后,機動車的駕駛員構成了以上的三個要件。那么認定駕駛員逃逸行為已經是成立了。根據你的敘述,對方肇事逃逸的條件是應該成立的。
停車場的交通事故。
在有一些停車場發生的碰撞是由派出所來解決的,主要是因為所發生的碰撞并不是在道路上。
交通事故成立的條件是必須指車輛在道路上因為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我們對道路的定義主要是大家共同都能通行的地方。有的停車場只能通行本小區或者本單位的車輛通行,那么就不能認定為是交通事故。
出現這種情況,應該通過管轄的派出所來解決。
我的個人建議。
交通肇事逃逸的先決條件是交通事故的發生。發生碰撞的地點如果并不是供大家共同通行的地方,也就是我們說的并不是咱們定義上的道路的話。我們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是可以參照交通法來進行處理。對駕駛人員是否能認定肇事逃逸,很多地方是有爭議的。但是在民事賠償的時候是肯定要全部進行賠償,只不過是有的時候處理的單位不一樣。絕大部分是由派出所來處理,有的案子的話會移交給交警部門來處理,但是交警部門在處理的時候也是按照非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
停車場如果是開放式的停車場,任何車輛都能享用,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碰撞,那就是百分之百的交通事故,那么駕駛員的行為就是百分之百的逃逸行為。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
是屬于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發生嚴重事故的,并不構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的一個重要判定標準是“明知”,但是明知沒有統一標準,所以,只能看交警的主觀認定了。一般而言,如果剮蹭很小,那么基本不會判定為逃逸,除非你態度極其惡劣。但是,如果對方車輛有形變了,那么再說不知道碰上,就很難服眾了。對交警的處罰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向當地法院起訴交警,要求撤銷行政處罰。畢竟,交通肇事逃逸一旦認定,最輕扣12分罰款2000元,最重是吊銷駕照禁駕終身。
謝邀……您的愛車停在停車場被其它車輛給撞了…!而后肇事方就將車輛開走離開了現場,事后當您前往停車場取車時,發現愛車被他人給撞了…,并且還有視頻…。
在這樣情況下您可直接報警,待交警到達現場觀察并了解后才予以定義,交警(或巡邏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