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毆尋釁滋事罪判幾年_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斗毆罪各判多少年?
特邀律師
一般情況下是聚眾斗毆較為嚴重些,但還是得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年7月1日通過 1997年3月14日修訂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眾斗毆的;2.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4.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斗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聚眾斗毆罪侵犯的客體是所謂公共秩序,不應簡單地理解為公共場所的秩序。聚眾斗毆罪包括在社會公共生活中應當遵守的各項共同生活的規則、秩序,在實際生活中,聚眾斗毆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場所,例如在公園、影劇院中,也可以是發生在較僻靜的私人場所。
打架一般有三種定罪可能:一是聚眾斗毆罪二故意傷害罪三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大家所說的萬能罪名,很多不容易定罪的都可以定位本罪,尋釁滋事顧名思義就是行為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次序嚴重混亂的,那么打架肯定是公共場所造成了一定的惡劣影響才會被定為這項罪名。
尋釁滋事情節輕微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將被處以五年以下的刑期,如果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的,嚴重破壞社會次序的將被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最低也要三次,像打架這種情況也就是五年以下的刑期,量刑也就是一年幾個月這樣子。
尋釁滋事罪案情并不復雜,快的話三個多月就可以開庭了,開庭以后沒有當庭宣判的最遲半個月拿到判決書,過了一個月上訴期也就是五個月的時間案件完全結束,就可以到監獄服刑了。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實施修訂后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尋釁滋事犯罪中的自首,可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甚至免除處罰。
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由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根據我國《刑法》第293條之規定,有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這四種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為配合法官審判,統一量刑標準,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對上述這種量刑發布了量刑指導意見,主要內容有: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在3個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我國2011年修訂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在該罪中增設了第二款,規定“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因此,尋釁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來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條件是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達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程度。
自首,減輕處罰。可以爭取緩刑。
尋釁滋事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聚眾斗毆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數罪并罰也可能就是如此刑罰,具體要看犯罪情節決定最終的結果!關注我,獲取更多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