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廣告是要約邀請還是要約_附期限的商業廣告屬于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特邀律師
商業廣告一般屬于要約邀請。 但是只要廣告中包括了貨物品名、數量和價格三個要素,商業廣告即為要約。 要約是希望訂立合同的建議,要約一經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要約必須把合同的主要內容,如標的物的名稱、價格、數量、規格、質量等要素明確表示出。至于要約內容的明確程度,《公約》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在貨物買賣合同中,訂約建議只要包括了貨物品名、數量和價格三個要素,要約即告成立。
1,一般屬于要約邀請
2,如果廣告中有具體和明確的條款,當然構成要約
是否是邀約,主要看這種商業廣告對當事人之間簽定合同是否具有實質的影響,如果具有實質的影響,那么這種商業廣告就應該屬于合同條款的一部分,是需要雙方當事人遵守的
舉例:
(1)屬于邀約的情形:
比如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開發商在你購買的時候,推銷人員所宣傳的一些資料,比如,這個小區具有美麗的花園,具有小橋流水等等風景,而且這些附加的環境,對你是否購買這個房子,和對這個房子的價格有著影響的話,那么這些廣告就應該屬于邀約,幾如果合同成立,就成為合同的一部分,對開發商是具有約束力的
(2)屬于邀約邀請的情形:
商場里面很多廣告就都是邀約邀請,這些廣告都沒有關于商品買賣的具體和明確的條款,只是對商品的描述,或者商業宣傳,比如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就屬于邀約邀請.....
回答完畢
謝謝....
商業廣告一般情況下是屬于要約邀請的。
但法律并不排除商業廣告如果符合要約的要件也可以成為要約。因此,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如果廣告中有具體和明確的條款,也仍然是要構成要約的。
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別
1、要約是一方向他方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指一方邀請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
2、要約邀請是事實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要約是法律行為。
3、要約邀請是引誘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邀請人并不承擔法律責任。
4、以下四個法律文件為要約邀請: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
無論是否附有期限,普通商業廣告都是要約邀請。但實踐中要區分一些形為廣告,實為要約的情況,例如要約中雖然有很多宣傳用語,但規定了詳細的價格、期限、履行方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