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證可以貸款嗎_農村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特邀律師
你好,關于你這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貸款嗎這個問題;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辦理貸款,但是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
根據我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稱借款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
(三)除用于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并抵押及處置
希望能幫到大家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有些地方經過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后,可以到農村商業銀行抵押貸款。
用農村土地確權證,可以向農村商業銀行(也就是過去的信用社)以及農業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土地確權相當于給農地發一本“身份證”,證上包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姓名及基本情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名稱和編號;期限和起止日期;發包農村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名稱、土地區位(坐標)、土地面積、土地用途;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情況等信息。土地一確權,誰家有多少地塊、多少畝,一清二楚,這無疑農民吃了定心丸。
土地確權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盤活土地,喚起沉睡的巨量資本才是真正的目的。按照《物權法》要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能夠賦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用益物權權能,為農民通過入股、抵押、擔保和流轉等形式,增加財產性收入打通渠道。
農村信用社房產抵押貸款辦理要滿足的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農信社服務區域內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3、有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4、無不良信用記錄;
5、具備農村信用社認可的信用資格
一、我國的法律目前明確禁止宅基地抵押
盡管房子和宅基地都是農民的財產權,但農民對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權,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對宅基地沒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如《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同時,我國法律還明確禁止宅基地的抵押,如《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明確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等。另外,我國出臺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也從來沒有允許宅基地可以抵押。
二、住房可以抵押并不意味著宅基地可以抵押
有觀點認為房地一體,不可分割,認為“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因此房屋所有權抵押的,土地權利應當一并抵押,或者說土地權利抵押的,房屋所有權應當一并抵押。這種觀點從法理上看是正確的,但是不符合我國目前房地分離管理的體制,不適用于宅基地。相關法律對房、地一并抵押的規定并不包括宅基地。如《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可以看出該條規定的只是針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經營性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權。再如《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該條也只是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并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權。
三、對于宅基地是否可以抵押的試點探索
雖然目前一系列中央文件都規定可以進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規定要“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今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也明確要求“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等。但是目前中央文件允許試點的只是農民“住房”財產權的抵押,而不是“住宅”財產權的抵押。農民“住房”財產權不應包括宅基地,住房可以抵押并不意味著宅基地可以抵押。
可以貸款
具體情況如下:
一、土地使用證可以質押貸款。
前往擔保公司詢問相關事宜;
1、前往銀行詢問相關事宜;
2、將土地使用證質押在擔保公司;
3、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與反擔保合同》;
4、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5、即可貸款
二、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制,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內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準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③備注。④變更記事。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集體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國有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其實,是否能夠進行貸款,主要是看銀行的情況,一般是可以質押進行貸款的,具體的質押情況需要看銀行是怎么規定的。如果大家對于工程質量風險防范措施包括哪些這個問題還有什么不太清楚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咨詢,他們會給出專業的意見。
農村民房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可以抵押貸款。
1、農村自建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一般是可做抵押辦貸款的。在這里所指的手續,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產權證。目前我國有部分農村自建房,是僅有土地使用證而沒有房屋產權證的,這種情況是無法辦貸款的。
2、農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辦貸款,還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該房屋的使用年限、剛房屋所處的地理位置、變現價值等。若是該房屋年限較久或位置不佳,變現價值較低的話,即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也是無法用作抵押獲得貸款的。 拓展資料: 銀行抵押一、個人住房貸款 1.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托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土地證可以是貸款,土地證,土地證的總名實際上是個人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地產許可證。與房地產抵押貸款一樣,土地也是一種高價值的房地產,也可用于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程序: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所需信息包括原土地證,土地證權,抵押夫婦身份證,結婚證和賬簿原件。用來進行抵押的土地必須符合一下要求:1、抵押的土地性質必須是出讓的,而且在取得時必須支付了合理對價。這就是說雖然有的土地是出讓,但是屬于公益性劃撥用地,是沒辦法抵押的。2、必須取得國土資源局頒發的土地證,具備土地證的土地就說明這塊土地是國有土地,而非集體所有土地。3、農用耕地是集體所有土地,不能辦理土地證,所以沒有辦法辦理抵押貸款。集體所有土地想要流轉或變更土地用途,必須變更土地性質。也就是由集體所有變成國家所有。擴展資料:其它相關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時,以收到抵押登記申請先后為序辦理登記。十、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重新簽訂抵押合同,并在簽訂后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十一、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自解除或終止抵押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十二、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抵押設定、變更、注銷登記申請的,土地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