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必須提供結婚證_沒有結婚證可以起訴離婚嗎?
特邀律師
單純的離婚起訴,在不涉及財產、債務的前提下,你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
你的身份證復印件、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你持有的那一本結婚證原件、孩子的戶口本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工資證明或者收入證明等。
謝謝邀請;你要是結婚證丟了,當然可以起訴離婚。你要是沒有領取結婚證,這就是我在頭條上遇到的真正的法盲,竟然不知法,不懂法到了如此地步,這不能不說是當代人的一個悲哀。為了使婚姻法能夠深入人心,我愿意為這個提問者做出解答,為普法做一點貢獻。
在上個世紀94年以前,我國在婚姻嫁娶的制度上,采取的是銘文法和習慣法相并重的原則。也就是說尊重民俗民風,把男女只要舉行了婚禮,得到了鄉鄰們的認可,看成是事實婚姻。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就受到法律保護。
上個世紀94年在新的婚姻法頒布實施以后,就明確地廢除了習慣法,把事實婚姻定為非法同居,這種組成的家庭雖然違法,但是不犯法,只是雙方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就把同居的雙方不看成是一個經濟共同體,沒有共同財產,只有自行協商分手。
就如樓主所說,沒有結婚證是否可以起訴離婚的這個問題,你們婚都沒結,上哪去離婚?你們不尊重法律,難道要法律來保護你們的利益,法律可不會這么犯賤,可以說你們雙方只能自行協商解決。就算是有共同的財產需要依法分割,在法律上也是得不到認可的。
除非你們有孩子,在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上產生了分歧,一方不給孩子的撫養費,另一方有權將對方告上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只受理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因為,你們的婚姻雖然得不到法律的認可,但生下的孩子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受社會歧視。非婚生未成年孩子的父母,有共同擔負起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為了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權益不受侵害,法院依法會對不履行撫養孩子的一方甚至強制執行。
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步驟是怎樣的?下面詳細給大家介紹一下:
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一、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審理階段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判決階段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以上三個階段是法院起訴離婚程序中的必經階段。
四、單方離婚即同過訴訟手段進行離婚,其程序為以下八個步驟: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以上就是關于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步驟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結婚證丟了,如果想離婚,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都達成了一致,并寫好了離婚協議書,這時發現結婚證丟了,雙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后再進行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的矛盾較大,協商不了,這時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的可能性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結婚證丟失或一方將結婚證藏匿,您想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關系證明書》,沒有結婚證又沒有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關系證明書》,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