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有無諒解書區別_撞死1人全責沒諒解書要坐牢嗎?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
我國刑法規定,犯“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只要沒逃跑不是故意的,即使不賠錢也頂多判2年11個月。
而判多少是和你是否與被害人家屬協商妥當,簽訂諒解書決定的!
根據我看到的案例和經驗,一般主動賠償協商解決簽訂了諒解書的,如果在逮捕之前,檢察院有很大機會不逮捕起訴,如果要走刑判路線的話,一般是7個月了左右,或者判緩刑
如果自己積極賠償,但是并沒有和對方家屬協商妥當,那只能實判了,一般是一年到一年6個月了左右!
其實60w也不少了,如果對方不接受,也頂多多坐一年半載而已,用1年換30w,就看你覺得劃來不!不過別人畢竟死了一條人命,自己多受點罪也沒什么太委屈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在負全責的情況下,沒有以下情況一般判三年以下徒刑。
沒有逃逸,有駕駛資質,沒有酒駕毒駕,沒有故意形為。那么交道肇事罪屬過失殺人。
在此基礎上,肇事者不僅要負刑責而且還要負民事賠償責任。交警(或法院)按交法賠償規定計算出賠償金額。由保險先行賠付。保險不足,由肇事者賠付。
下面就要注意重點:
法院在判決時,按交法規定判決。這里面有一個量刑標準可以參考。即:如果死者家屬諒解肇事者,法院可根據情節減刑輕判。也就是說可判緩刑,緩刑是可以不必坐牢的。如果沒有減輕責任,那么要判三年以下實刑。也就是說必須進去坐牢。
那如何取得死者家屬諒解呢?死者家屬會與肇事者協商,出具諒解書。法院根據此諒解書情節判緩或少判。
這個諒解書是要付出代價的。肇事者實際上是用錢買諒解書。價錢談不攏,對方不出具諒解書,法院沒有減刑依據,那么只有判實刑了。
而本題就清楚了。對方不肯出具諒解書。要么你們價格沒談攏,要么對方不在乎金錢,那么你肯定會判實刑的。
曾經一貨車出事故致人死亡。保險賠80萬后,死者家屬要求賠償20萬才出具諒解書。但該肇事者實在拿不出,只肯出5萬。協商不成。肇事者最后衡量再三,寧愿坐牢。最后沒賠,判一年零六個月實刑。
這個諒解書是要肇事者出錢的。保險也不賠。不出錢較少。而肇事者考慮情況后決定是否坐牢。
其實也有人沒要賠償就出具諒解書,這個極少。
所以,想對方原諒,必須另外出錢。不出錢一般要判實刑。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撞死一個人并且全責,屬于交通肇事罪,沒有諒解書也就是沒有從輕發落的情節,人民法院是要判實刑的。
撞死人全責沒有諒解書,按法律規定肯定要判處刑事處罰,必須要坐牢并賠償受害方損失。
和解是指當事人雙方對事故的處理方式、賠償數額等事項協商一致。這種情況下,被害方可以出具諒解書,對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判處緩刑。 調解是在法院主持雙方當事人就賠償等問題進行協商,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立即履行,也可以約定履行期間。如果是立即履行的,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即可,不需法院制作調解書;如果是分期或者定期履行的,法院會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
可以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