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處理途徑不包括_醫療事故怎么維權?
特邀律師
醫院是個險象環生的地方,病人的病情千變萬化,需要醫生根據經驗快速判斷,用醫術拯救生命。這對醫生和護士的專業能力、職業精神要求很高,同時,也確實會有一些差錯出現,而一旦錯誤診療,就可能會傷害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此時就會出現醫療糾紛。這時作為外行的家屬和病人,該怎么維權呢?
醫療事故糾紛屬于侵犯人身權一類的侵權糾紛。該類糾紛中醫療機構與患者所處地位的差異,使得患者往往手足無措,不知該何去何從。筆者作為律師,經常都會面對患者或者患者家屬的咨詢,答疑解惑之際,不免想對該類糾紛的法律實踐進行總結,以期可以帶給讀者些許啟迪,亦或茶余飯后無聊之際的消遣。
醫療事故發生以后,作為患者一方到底該采取哪些手段才能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才能對自身亦或親人的“不幸”給予最好的回應。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此規定實際上從立法的角度確立了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原則。即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基礎是醫療機構在整個診療過程中要存在過錯,也可以理解為無過錯便無責任。
那么,哪些情況下便可以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呢?
第一,醫療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違反診療操作規范,對診療過程中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應當盡到告知和說明義務,若醫務人員未盡到該義務的;
第二,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
第三,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或者偽造、篡改、銷毀病歷資料的;
第四,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
第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規定的。
以上所列是醫療機構構成過錯的主要情形,但并非涵蓋所有類型?;颊咭鲝堘t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那前提必須是醫療機構存在過錯。
民事糾紛中,永遠逃不開證據以及舉證責任這個永恒的話題。醫療事故糾紛作為侵害人身權益的一類,既與其他民事侵權糾紛有共性,但同時也有其特殊性。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患者一方請求醫療機構承擔侵權責任,應證明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醫療關系及受損害的事實,并提供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有過錯的初步證明。該類證據一般包括掛號單、繳費單、病歷、出院證明及可以證明存在醫療行為的其他證據。
作為患者一方,在醫療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及時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
一、收集整理掛號單、繳費發票等就診依據,同時要求醫療機構復印病歷并要求醫療機構封存病例;
二、盡快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醫療事故損害責任鑒定;
三、盡快聯系專業律師確認賠償范圍,并預估大致金額;
四、拒絕醫鬧,理性協商。這幾年,醫鬧現象對社會穩定造成很大影響,法律對醫鬧的處罰也有相應的規定,甚至不乏被處以刑法處罰的案例,因此,應盡可能冷靜理性的維權,以免造成因維權不當而身陷囹圄的尷尬境地。
大量的實踐證明,醫療事故糾紛的爭議解決,宜由醫患雙方平等協商來處理為原則,比其他的途徑更能最大限度的爭取患者一方的合法權益。最后,期望自己所講的零零碎碎,能給大家在處理該類糾紛中有一些幫助,以期讓患者及家屬的不幸得到最大的慰藉。
醫療事故鑒定后明確責任,然后通過協商、協調,形成統一意見后就簽署解決文件。這其中有時也很難達成共識,也需要各方有所讓步。
謝邀。
謝邀請,怎么處理我個人認為首先報警備案,,然后起訴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祝你工作順利,幸??鞓?!
先協商,后法律解決。法律是公證的,千萬別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