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務侵占如何追回_銀行員工職務侵占儲戶的錢,應該怎么賠償?
特邀律師
如果公安局已經以職務侵占罪立案偵查,就可以對犯罪嫌疑人的財產采取凍結、查封等措施。 如果公安局不查封、不動結,說做不了,應當向檢察院反映。
回答
談談個人看法。
描述稱:該人是搞物流的,中層,該單位都不干凈,職務侵占約一萬元左右。被派出所拘留了。問怎么?
首先,談談描述,基本事實描述出來了。但主要問題沒說清。侖儲物流什么?什么叫職務侵占?應當說事,說問題,便于回答。
其次,談談公安介入,并拘留了。
分析涉"內盜""偷竊"等團伙犯罪。怎么辦?
因涉多人,須公安機關調查清問題,作出案件報告決定。夠起訴的,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決定,提起公訴,再由法院作出判決。
如果,公安機關調查,不構成內盜,不構成團伙犯罪,屬于小偷,小摸行為,是紀律處理:的,可作出無罪不移送處理。
根據簡單描述,一萬多元物資。已不是小數額了,況且又涉多人,團伙?!?/p>
告訴你吧。你這個朋友問題,不是一般問題,又是中層領導,又涉多人,著誰是主謀吧!最終額度多大?由檢察院公訴,由法院判決等待結果吧!
只能告訴到這了。供參考。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受賄、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侵占公司、企業等單位財物5000元至1萬元以上即可立案追究職務侵占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行為人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勾結,利用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將該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以職務侵占罪共犯論處。第三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分別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質定罪。
職務侵占,這可不能隨便說說,得有充足的證據才行!而且,銀行的監管體系十分完善,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發生員工侵占儲戶資金的問題,倒是銀行理財“飛單”比較常見!
銀行員工侵占儲戶資金
雖然比較少見,但并非不可能!之前,網上不就曾公布過幾個案例,就是銀行員工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儲戶資金,造成嚴重后果的么!
之前,長白山農商行某個姓趙的員工,平時喜歡買彩票,且堅信自己一定能中大獎,2014年~2017年,3年多的時間內,利用銀行管理漏洞,私吞客戶存款高達247.2萬元用來買彩票!
其操作手法,大抵過程如下:
利用當地農商行,小額定期存款,可以不打印存單的“漏洞”,利用職務套取空白存單16張。
給客戶辦理存款,用電腦編輯文字打印在空白存單上,形成虛假的定期存款憑證,交由客戶。從而套取客戶資金,用作自己購買彩票的資金!
后來,東窗事發。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8個月,并責令其退回247.2萬元存款。
銀行員工職務侵占儲戶資金,此時,該怎么賠償
一般情況下,對于儲戶來說,只要是在銀行網點、在工作時間內辦理的存款(含理財),只要是代表銀行,無論出現任何的狀況,哪怕是員工出現職務侵占,銀行都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
不過,如果客戶明知道銀行員工以“私人”名義代客理財,一旦出現虧損,銀行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這一點要謹記才行!
此時,既然已經發現了職務侵占,追回損失、確保資金安全才是第一位的!當然,銀行也需擔負賠償儲戶損失的責任!
總之,銀行員工出現職務侵占的可能性并不大,可一旦被發現,后果將非常嚴重!對于儲戶來說,資金出現損失,銀行會擔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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