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規定小孩撫養費_孩子的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樓主提這個問題,是在考小學生吧,誰生的誰養,當然是天經地義不容推辭的責任。別說法律了,這是自古永恒不變的錢定。如果連這也鬧不清,真得懷疑人生了。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無論是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還是走司法的路子依據法律解除婚姻,雖然我國在婚姻的制度上實行是以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為原則的,只要沒有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依據法律就不允許解除婚姻。
怎么支付孩子的撫養,由于我國區域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有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導致區域間的經濟消費總體不平衡,所以法律沒有作出具體金額的規定。支付未成年孩子撫養費方法,可以用共同財產的分割來抵扣,也可以按月支付,或者是一次性兌現孩子的撫養費。
如果說用個人的財產來抵扣對孩子的撫養費用,就要對個人財產進行評估,財產足夠撫養孩子到年滿18歲周歲成年,就算一次性交夠了孩子的撫養費。要是財產不夠,不足部分補上就行。
一次性兌現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按當地人民法院管轄區域內,城鎮或者是農村人均在上一年度的消費金額來計算。從離婚之日起,孩子的實際歲數到年滿18周歲相差多少年月,乘以上一年度人均消費100%,得出的數額就是一次性兌現孩子的撫養費用,其中就包括了孩子的教育和健康費用啦!
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一般以個人總收入的20%到25%來支付。孩子接受教育和健康的費用,各出50%。
我奉勸天下所有做父母的,你們再離婚,孩子都是你們雙方的,養孩子千萬不能互相推諉,斤斤計較。否則,就喪失了人格,是會遭萬人戳脊梁骨的。
各地不一樣,在不影響基本生活的基礎上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工資),雙方都符合不低于最低生活標準。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孩子生活費以離婚夫妻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也就是說,至少要滿足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比如說,北京城市低保標準為480元/月,北京市農村低保最低標準為300元/月,那么北京離婚孩子生活費的標準肯定要高于這個標準。
另外,我國《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參考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