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所得的錢怎么處理_被傳銷騙去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特邀律師
傳銷投資,一般都是會員向上線或者傳銷公司交付一定金額,獲得相應產品和獎勵。在該行為被定性為傳銷行為之前,是典型的民事合同行為,受法律保護,可以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主張合同權利義務。但,《禁止傳銷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因此,當某行為或組織被工商、刑事部門認定為傳銷并經處罰之后,那么其行為就不再是合法的民事行為,而是經處理過的違法違規行為,法院當然不能再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那么傳銷受害者怎樣要回錢嗎?通常是要不回來的,受害者的錢投進傳銷,即便最后醒悟報警,錢也是要不回來的,因為投資進傳銷的錢很快被所有的上線分完,而這些錢一旦進入到上面的傳銷分子手里大部分被消費在當地,比如在當地的衣食住行,還有接新人的費用等等。在所有的傳銷中,拉人頭是唯一的經濟來源,也就是說傳銷分子的生活來源就是通過拉人頭,因此當受害者醒悟后報警想要回自己錢是不可能的,即便傳銷老總被抓住也要不到。其次,傳銷屬于違法犯罪行為,案發后通常贓款應當被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我雖然沒有經歷過騙錢,但是。。。
我想你應該好好的平安回來,就很不錯,然后就是報警,保持有充足的證據,比如聊天記錄啊,電話記錄啊,千萬不要說這電話是假的,不需要提供。
盡可能的提供有效證據,比如,什么電話記錄,有什么口音,什么模樣,等等吧
謝謝邀請,權健的事情很快會有結論的,束昱輝雖然出差東南亞(據說),一個龐大的權健體系老朽不會跑路的,作為企業家有直銷牌照,其產品申請過專利,雖然說專利過期未續費,畢竟還是有據可查,違規是肯定的,違法也己經定性,涉及違法到什么程度,還得看事情的發展,刑事責任由法律栽定。至于資產至多涉及直銷的產品國家可能會限制發展,至于陳年舊事己被法律定性的個別案例想要乘機翻案,估計竹藍打水。商場如戰場,倒了權健,其它有直銷執照企業也不會好過,一場商業風波國家層面肯定會有平衡之法,沒必要閑操蘿卜淡操心,權健其它資本運作不會停頓,沒必要過度解讀。
參與就已違法,這種錢不受法律保護,既便要回來也得上交國家,傳銷是國家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所以說這種錢要回來了可能性非常小,而且要的途徑也是通過以暴制暴的非正常手段,奉勸最好放棄吧!
本人5年前參加合肥1040,一個人69800,家里五六個人都去了,我還算少的了,有很多人一大家都去了,二三十個人,傳銷都是親人叫親人,朋友叫朋友,實在叫不上親人朋友,很多只能通過網聊騙網友,只要你交了錢,錢很快被分了,你去哪里要啊?我現在悔之晚矣,沒辦法,只能吃一塹長一智吧,花錢買教訓,這個教訓太深刻了,太費錢了,我在這里勸大家千萬不要想著一口吃成胖子,腳踏實地的一步一步的走,不要想那些虛無縹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