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簽合同注意事項_簽購車合同了,要注意什么?
特邀律師
一、購車合同主要注意事項(一)車輛信息詳細標明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二)細節要多多注意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后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后,雙方責任是否對等。(三)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于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于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四)售后服務注明售后服務條款,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詳細內容可參照《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二、其他相關注意事項(一)留心讀懂購車合同目前的購車合同都為店方的格式合同,要求消費者預付購車訂金,并對車輛配置、優惠幅度、贈送禮品等進行約定。這些格式合同的一些特別約定項目,是明顯有失公平的傾向性約定,例如“店方逾期交車的,退還客戶訂金;客戶不按規定交款提車的,訂金不予以返回。”合同中的這些約定,被不少消費者成為“霸王條款”。但從法律角度看,消費者一旦簽訂了類似的合同,就要履行其中的約定,否則算違約,經銷商會按照約定扣下購車訂金。某工商人士指出,在受理的涉及購車合同的糾紛中,以消費者違約的情況居多。據了解,消費者毀約的理由多種多樣,例如家人不同意購車、籌集不到資金、沒看清合同等等。
簽車貸合同的注意事項是:要清楚地了解合同貸款的本金、利息、手續費等費用,以及貸款處理的方式、期限、違約責任和相關的程序和規定。當事人對合同中的概念、條款或內容不明確的,應詳細詢問并請有關人員解釋說明。如果有什么需要補充或者修改的,可以明確提出進行協商。在簽訂汽車貸款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條款,確認后簽字,并取得合同原件。
買賣汽車目前還沒有一個政府部門研制的汽車買賣示范合同,而購車熱已經不期而至。新人購買汽車的時候,必須好好研讀購車合同,很多方面的確是陷阱重重。以下告訴您在簽訂購車合同時需要注意的要點:
1、標的。買賣要明確確定車的牌子、產地、制造商、型號、批號、配置、選裝設備,以及顏色、裝潢,甚至還要確定是否返修車、庫存車,確定里程表公里數,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另外,有些車還要明確是原裝還是組裝,二手車要確定使用、修理、零件更換等事項。
2、價款。要明確銷售商報價包含的內容,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是裸車價或是包牌價。買車的費用主要有:車價、購置費、保險費、牌照費、稅,以及銷售商代辦保險、貸款、競拍牌照、上牌、裝潢、取車或送車等有關購車事務的代辦費。另外,還要明確是否有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以及有無免費項目、是否有折扣等。
3、交付。合同要明確交車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交付車輛時發現車輛質量和交車手續等問題的處理方法。同時也應明確付款的時間、方式。交車時,購車者除拿到鑰匙和汽車外,還應該得到:汽車銷售發票、車輛合格證、進口車的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保修卡和保修手冊、二手車的以往維修記錄、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車輛行駛證或者移動證,以及車輛的產品使用書和產品說明書、保險單等。
4、質量、維修、售后服務。在上述約定之外,還有關于車輛的質量、維修、售后服務等事項也應當明確,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防止售后無人管等情況發生。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事項約定明確后,誰守約誰違約就容易判定了。而違約責任需要約定的是,一旦確定違約,違約方承擔什么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定金是一種常用的保證合同履行的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不能返還或者充抵車輛價款;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
6、爭議解決。對合同約定事項發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爭議。解決爭議的方法最初都是協商。當合同各方協商不能一致,發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人民法院訴訟或者仲裁機構仲裁,但兩者只能選其一。如果不選,就是放棄選擇仲裁。選擇仲裁應寫明機構全稱,如上海仲裁委員會,否則等于未選。選擇法院主要是選擇哪個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如購車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購車,可以約定在購車人所在地法院訴訟。如不選,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訴訟。
7、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后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后,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于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于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制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10、合同生效條件。一般合同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但也可以約定簽字、蓋章后達到某種條件生效。如貸款購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后生效等。
11、其他約定。如合同文本的份數、附件和補充條款的效力等。
1、注意退車條款和三包條款: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制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2、車輛的詳細信息要寫明: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
3、權利義務條款要明確: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后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后,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4、質量、維修、售后服務。在上述約定之外,還有關于車輛的質量、維修、售后服務等事項也應當明確,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防止售后無人管等情況發生。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事項約定明確后,誰守約誰違約就容易判定了。而違約責任需要約定的是,一旦確定違約,違約方承擔什么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
6、爭議解決。對合同約定事項發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爭議。解決爭議的方法最初都是協商。當合同各方協商不能一致,發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人民法院訴訟或者仲裁機構仲裁,但兩者只能選其一。如果不選,就是放棄選擇仲裁。選擇仲裁應寫明機構全稱,如上海仲裁委員會,否則等于未選。選擇法院主要是選擇哪個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如購車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購車,可以約定在購車人所在地法院訴訟。如不選,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訴訟。
7、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后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后,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于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于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制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10、合同生效條件。一般合同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但也可以約定簽字、蓋章后達到某種條件生效。如貸款購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后生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