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出的遺囑怎樣有效_打印的遺囑有效嗎?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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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打印的遺囑滿足以下條件可以按照自書遺囑對待:
1、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有遺囑人本人的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
3、無相反證據。
若打印的自書遺囑滿足上述三點,可以按照自書遺囑對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第40條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若該打印的自書遺囑不滿足上述三點中的任意一點,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護。
因為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對自書遺囑有明確的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說《繼承法》上要求,自書遺囑應該是手寫的,打印的自書遺囑一般是無法律效力的。
綜上所述,打印的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以上專業法律意見摘自億律平臺律師孫亞輝億律圈,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后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如果要說明這個問題,就需要從我國法律規定的不同遺囑形式說起,針對不同形式的遺囑,要求不同,下面就來逐一說明。
1、自書遺囑。所謂自書遺囑,即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這就需要立遺囑人具備書寫能力,并能夠清楚明確的作出自已的意思表示,且立遺囑人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財產,如果遺囑中處分了他人財產,那么會導致這種處分行為無效。如果立遺囑人書寫過多份遺囑,那么以最后形成的遺囑為準。
2、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這種遺囑作出后,其效力高于其他遺囑,如果沒有新的公證遺囑,那么即以此為準。
3、代書遺囑。根據法律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一般代書遺囑,是本人不能書寫,但能夠清楚表達意思的情況下作出。這種遺囑要求兩個見證人,且見證人為非繼承人。
4、口頭遺囑。關于口頭遺囑,法律對其作出要求較為嚴格,即需要是在立遺囑人面臨危急情況時作出,并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不僅如此,法律還規定,如果危急情況解除后,立遺囑人能夠出具其他形式的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即為無效。
至于您所說的打印遺囑,并非法律規定的遺囑的合法形式,因此在實踐中,需要結合打印遺囑的制作背景判斷,是屬于代書遺囑還是自書遺囑,確定后形式后,以法律規定的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的標準來判斷是否有效。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這個遺囑,其實就是打印的遺囑。民法典現在有規定了打印遺囑的形式要件問題,但繼承法是沒有涉及打印遺囑。所以這個遺囑其實就是代書遺囑!
按照繼承法規定,代書遺囑是有相應的形式要件要求,必須要有兩個見證人,并且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若是打印遺囑出來,僅僅讓被繼承人簽字,這個是不符合代書遺囑的形式要件。現實中有的法院認為屬于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也予以認可,但多數法院還是認為不符合形式要件,不認可遺囑的法律效力。
另外,這個遺囑的代書人是繼承人,這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是不能作為見證人。你這個不僅是見證人,還直接讓其代書遺囑,這是違反法律規定。故,這樣的遺囑效力很難得到法院認定。建議在訂立遺囑時,要嚴格根據繼承法或物權法的規定操作,避免存在法律效力問題。
打印遺囑在現在的司法實踐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還是存在很大爭議的。
一般情況下,我們所說的自書遺囑指的是從頭到尾都是自己書寫的,而不僅僅是自己簽名字,而是所有內容都是親筆書寫,這才是正規的自書遺囑。
但是隨著科技的發達,很少有人再去親筆書寫任何文件,都是通過電腦來進行打印,然后在落款處再自己簽上名字,對于這樣的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是要看繼承人能否證明該遺囑是立遺囑人親自打印,或者說,能否證明該遺囑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因為打印文件畢竟誰都可以坐在電腦前進行打印,雖然在遺囑落款處有立遺囑人的親筆簽名,但是這幾個字名字畢竟不及整個遺囑全部手寫的真實性更高。而且打印的遺囑畢竟不是立遺囑人親筆手寫,還容易被誤認為屬于代書遺囑的范疇,而代書遺囑必須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才可以生效,所以打印遺囑在效力上是存在很大爭議和問題的。
因此,建議大家如果打算自行書寫遺囑,就一定不要圖省事或者偷懶,最好還是全部手寫,這樣至少在形式上是可以保證合法有效的。
自己寫遺囑可能會導致無效。如果法定繼承人懷疑遺囑有效性,比如說他可以說這個不是本人寫的,鑒定字跡是個很復雜的事情,同一個人寫字不同時期甚至不同時候寫的字都有可能不一樣是吧。他還可以說這個遺囑不是在正常環境下寫的,比如說受到威脅,還可以說是在神志不清等狀態下寫的,總之,如果法定繼承人不認這個遺囑,要找遺囑繼承人扯皮是有很多辦法的。所以為了保障遺囑的有效性,最好這樣寫。
一是,只能處置屬于自己的遺產。比如夫妻婚內房產,按照法律規定,夫妻二人一人一半,其中一方寫遺囑就不能寫,把哪個房子給某某人,要寫,把哪個房子屬于自己的一半給某某人。同樣,銀行存款,其他財產等也要注意這個問題。
二是,保證遺囑有效性。可以請兩三個可靠的朋友到家里,讓他們幫助錄像,說明你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脅迫,神志不清等問題。邊寫邊錄,自己也可以在錄像里面說一些話。寫完后朋友簽字作見證人。
因為現在的房產一般價值都比較大,家里老人壽命也越來越長,可能出現中間一輩先于前輩過世等問題,中間一輩如果兄弟姐妹比較多,遺產問題就會很復雜,所以早立遺囑是對的,我覺得這個觀念需要推廣。我跟我老公說這個問題,他反對,說不吉利,不過我還是想找個機會寫個遺囑,畢竟世事難料。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打印遺囑要想有法律效力。首先,遺囑內容要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立遺囑人要親自簽名并捺印。另外要有兩名以上跟立遺囑人和繼承人無利害關系的人在現場做見證人,并在遺囑上簽名捺印,最好還要有現場全過程的錄音錄像用以佐證。
首先,個人遺囑如你所述已經有日期、簽名、手印的,還要區分遺囑內容是自己書寫的還是他人代為書寫的。如果是自己書寫的,符合有效的基本要素,不公證一樣可以產生遺囑的效力。如果是他人代為書寫,自己簽字按手印的,還需要見證人在場并簽署,且該見證人不能是利害關系人,否則無效。
其次,這種具備基本有效要素的遺囑不能含有以下效力瑕疵:
1:立遺囑人不能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立遺囑時精神病犯發等;
2:非被脅迫、偽造;
3:涉及到無權處分的財產,該部分無效;
4:違法的遺囑內容,違法的部分無效;
5:沒有為弱勢繼承人保留部分遺產,該部分無效;
6:多份遺囑相沖突時,新遺囑會導致舊遺囑失效,經公證的遺囑效力高于未經公證的遺囑。
所以,立遺囑時要充分注意以上要點,以避免所立遺囑不能達到目的而白費。
老人的遺囑是打印出來,落款有兩老人的簽字并按了手印,幾個子女也都簽字按了手印,請問遺囑有效嗎?
如果單從這樣的數據來看,遺囑應該是沒有效。
為什么說遺囑沒有效--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子女都簽字按了手印,真正公證處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是不需要子女到場,那怕是兩老人,都不能同時在場立遺囑,都只能分別立自己的那一份遺囑。
要一份遺囑有效,必須有公證處的鋼印才具備法律效力,而且這種遺囑除了有公證人員簽名之外,還有在立遺囑的時間現場拍視頻存檔的。這樣的遺囑才是真正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至于題主所說的遺囑,應該就是老人生前,一家人包括所有子女在場的情況下,老某人根據老人的意愿寫來,并且老人,所有子女在這份東西上簽名蓋指紋,而且相信這些都沒有固定格式,類似一個確認函差不多。
看上去這樣的遺囑都有人簽名及按指紋,但在老人去世之后有人不同意的話,說什么當時只是XX原因,或者說為了老人安心才簽的,最重要的一點是沒有法律效力,只要有一個子女不同意,那么就基本上要去到法庭上見了。
當然了,如果兄弟姐妹之間感情好,沒有意見,這個遺囑基本上沒有作用,因為大家不會出現爭產的情況。
所以為了后續避免出現類似情況,有時候公證這筆費用是不能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