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10000元嚴重嗎_網絡詐騙一萬多要判多久呢?
特邀律師
詐騙未遂也是詐騙罪,只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詐騙罪的一般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詐騙數額一萬元,一般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這種情況下,未遂犯如果沒有其他從重情節,犯罪對象也只是一萬元,一般會是緩刑,還可能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所以,詐騙公司財務價值在三千元到一萬元的,就可能構成達到立案標準,構成詐騙罪。要注意的是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所規定的立案標準數額也可能不同。根據浙江省的相關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在六千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可能構成詐騙罪。【結論】網絡詐騙公私財物在三千元以上的,就滿足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了,可能構成詐騙罪。
涉嫌詐騙犯罪,屬于數額較大,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具體量刑看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一萬元屬于最高院對詐騙罪司法解釋規定的“詐騙數額較大”。《刑法》對詐騙罪的處罰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先看看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本案,詐騙金額一萬元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是從輕的情節之一,如果有分贓較少、退贓、積極繳納罰金、被害人諒解等情節,有可能爭取到緩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