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的需求包括_買什么樣的人身保險最好?
特邀律師
1.《保險法》第92條規定“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該條款非常明確的把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劃分在人身保險中,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應屬于人身保險范疇。
2.損失補償原則是適用于財產保險的一項重要原則。
3.“損失補償原則”不適用于人身保險,因此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以重復賠償;并且,保險法對于人身保險并不限制重復投保。 4。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依保險合同取得賠償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是約定之債;被保險人因侵害人的過錯獲取賠償是一種侵權法律關系,是法定之債。 5.保險人若是認為“被保險人獲得額外的不當利益,違反公平原則,引發道德風險”,則應當在保險免責事項中,明確規定,并對此說明義務負有舉證責任。
一、人身保險事故的特點有哪些
1)人身保險事故發生通常具有必然性。人的生存、死亡、意外傷害、疾病成為人身保險事故。
2)人身保險事故的發生具有分散性。其保險事故的發生按照人的生命規律發生,同一時間段,人身保險事故分散于不同的家庭或地區。反例:火山爆發、地震、特大洪災
3)人身保險中的死亡事故的發生概率隨被保險人的年齡的增長而增長,具有相對穩定性。
二、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
1)人身保險產品需求面廣,但需求彈性較大。
2)人身保險的保險金額是依據多種因素來確定的。
3)人身保險的保險金給付屬于約定給付。
4)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決定于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
5)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具有長期性的特點
6)壽險保單具有儲蓄性。
保險就像家庭經濟的備用胎,可能派不上用場,但卻必須準備。選擇保險的訣竅就是:你擔心什么,就保障什么。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決定購買保險的順序。
意外和明天,我們永遠猜不到哪一個會先到,所以,意外險需求放首位。意外保險的一大特色就是保費低廉,經濟實惠,對于保險額度的選擇,一般為年收入的5-10倍為宜。
重大疾病保險,是人不可或缺的保險之一,并且越早投保越劃算,一般來說重疾險的保額應不低于10萬元,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可適當增加,年輕人可適當選擇返還型產品的月交方式,既有高額保障,又能做為強制儲蓄進行滿足理財需求。
如今養老話題討論越來越熱烈,年金保險,讓我們在年輕有經濟能力的時候做好老年的規劃。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應該開始考慮買一份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兼具保障與理財功能,又可以抵御一部分通貨膨脹的影響。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以人的生、老、病、殘、亡等為保險事故的一種保險。人身保險事故的特點—必然性:非生即死—分散性—隨被保險人年齡增長死亡風險增加,同時又具有相對穩定性。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需求面廣,需求彈性較大;二保險金額的特殊性。定期壽險特征:保險費低廉,適于低收入者投保;容易發生逆選擇;保單可以更新或展期;保單可以更換。終身壽險特征:保費終身繳付;保費較低;在保單失效時能夠獲得退保金;靈活性。兩全險的特征:保障充分—保費較高—保障與儲蓄的兩重性。創新險種——萬能壽險:交費靈活;保額可調整;目標保險費率;明確保費中的三要素:死亡率費用、利息和管理費用;高透明度;單獨設立理財帳戶。創新險種——變額保險:保證最低死亡給付;分立賬戶;保單持有人參與投資決策;產品銷售人員必須具有雙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