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不夠怎么拿結婚證_十八歲可以辦結婚證嗎?
特邀律師
18歲能辦結婚證嗎?真是可笑。
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結婚基本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只要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帶身份證、戶口簿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雙方未領結婚證前,屬非法同居關系,男方不需要承擔法律后果。其他不作解釋,都是成年人。
我們大家都知道,現在國家已經放開了二胎政策,但是,為了保證人口質量,國家依然提倡晚婚晚育,這也是延遲老齡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現在的社會越來越開放,許多年輕人都開始提倡未婚先孕,但是,未婚先孕的弊大于利,首先,未婚先育可能會給女孩子的名聲造成影響,其次,幼兒得不到正式的戶口,辦理準生證需要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可能會受到計生部門的處罰,如果年齡不夠怎么辦理結婚證準生證?
一、主要作用
1、男女結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
準生證辦理(5張),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于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準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咨詢、培訓,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系,衛生部關于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規定:
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
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二、辦理時間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并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辦理流程
步驟一: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步驟二: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后,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并蓋章。
步驟三: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后,交由當事人保存。特殊情況:對于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辦證手續(4張)不同的地區在辦證程序上取舍不同
2012年年底,國家人口計生委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簡化辦證程序,流動人口可在現居住地辦證登記。曹志偉仍然覺得當前的辦證程序復雜冗長,并將辦證的時間成本折算成經濟成本,主張辦證時間從19個工作日縮減為4個工作日。這樣的主張在“簡政放權”的改革主旋律之下,容易獲得認同,在政府部門一方看來也有其合理性,但相對一個證件的存廢而言,精簡程序所釋放的成本空間必然有限。
2013年8月,在廣州市組織的政府問政活動現場,市政協委員曹志偉拋出了準生證辦證難的問題。他展示的辦準生證的“長征圖”顯示,“辦個準生證,涉及部門有8個,蓋13個章,辦理手續16道。”要合法生育,必須經過繁雜的程序,這些程序是否確有必要,還是只是舊做法的延續。
準生證與結婚證之間是因果關系,有了結婚證,才能合法取得準生證,否則,就要接受一定的處罰,并且對幼兒也會產生不利的影響,現在的社會瞬息萬變,我們永遠不知道明天和風險誰先會到來,因此我們要按照國家法律的程序,按部就班。
1.不會罰款.
2.小孩出生120天以內辦結婚證是不交社會撫養費用的.也就是不罰款的.
3.你的小孩在2013年7月出生.在9月5號后去辦結婚證是沒有超過120天的.所以,不用罰款.
4.但是,你是違犯了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未婚先育,所以,這頂帽子你是取不下來了.
5.權威回答,不容懷疑.
1、這種協議不可能有效,別想了。
2、你們倆沒結婚,即便他甩了你你也不能從他那拿到一分錢,當然孩子的撫養費要給。
3、有些說好好學習靠自己簡直站著說話不腰疼…才18啊,還帶著孩子,而且估計學歷也不高,現在怎么靠自己啊?個人建議還是看對方怎么樣,對方人還可以的話就好好過吧,年齡到了趕緊結婚,同時自己盡可能攢點私房錢備用。如果人實在是爛的話…那只能鬧得兩家都不得安寧了,或者心夠狠孩子丟給奶奶,自己養自己吧,當然這些都是沒辦法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