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當月能領失業金嗎_拿失業金影響退休金嗎?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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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總您好,一般情況下離退休前幾個月下崗,領取失業金的情況是比較少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臨退休5年的人群,那么所到的工作單位是不能夠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所以說也不存在,離休前幾個月,下崗領取失業金的問題!
如果你確實是因為下崗失業,那么這種情況,除非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樣的話你就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了。那么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有些地區是不允許交納職工養老保險的。所以說,我們的退休前需要補交幾個月的養老保險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自己的職工醫療保險是由失業金來給予繳納的。所以不存在補交職工醫療保險的問題。
那么我們只需要在退休之前,把自己所欠交的養老保險補交完成,這樣的話就會形成一個連續的繳費年限,對于你自己今后辦理退休金也會奠定一定的基礎,因為這個累計繳費年限越長,那么也就意味著自己獲得的退休金待遇也相對會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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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這三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今年3月4日退休,失業金拿到三月份嗎?
看樣子你是拿著失業金,等退休了。
跟大家說一下退休時間吧。
退休時間的確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以檔案為準;另一種是以身份證為準。
目前根據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退休時間確定是以檔案記錄中---最早的檔案材料記錄的出生年月為準。
并不是已身份證號上的出生年月為準。
按理說我國有身份證條例,身份證上改名的出生年月是國務院法定的,而退休年月的確定,是人社部規定的。
根據法的效力的原則性,國務院的法規應當大于部門規章。
有異議的人可以提起訴訟看一下,貌似法院還真的支持,以身份證號為準。有過相應的判例,只是聽說過。
在到法院打官司的之前,我們都是按照檔案記錄的出生年月辦退休。目前來說沒有職工檔案,除非靈活就業人員,都是不允許退休的。靈活就業人員只是一段繳費記錄,以系統中為準。
退休時要把退休當月的保險交上,才可以辦理退休。比如你是1962年7月生的,60歲可以退休,那么你必須在2022年7月當月的保險交上,才可以幫你退休。即使你的生日是7月1日出生的,也要把當月的交上。
否則你的保險,尤其是醫療保險就是中斷,中斷一個月。
社保辦理退休時,保險交上,到達社保系統中之后,就可以審核辦理退休。
一般社保扣費都是每月15號之后,各地都差不多,青島也是這樣。
可是退休窗口是每月11號之后就可以辦理退休。也就是說你下個月11號之后也可以幫你辦理,辦理之后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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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領了失業金會不會影響退休工資?首先領失業金和退休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以說并不會影響到你的退休工資待遇的。因為失業金待遇是屬于失業保險當中的一個待遇,他跟我們的養老金待遇是不相同的,因為養老金待遇是屬于養老保險當中的一個待遇,所以說他們二者之間是相互獨立的,并沒有任何的關聯。
不過有一點是在領取失業金過程中,實際上你的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是需要你個人來進行交納,那么如果說你個人的養老保險沒有交納的話,那么實際上就不能夠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也就是說在失業期間兩年,你沒有繳納這個養老保險,那么就不能夠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這一點是會受到一定的影響的。當然,如果說你在這個失業兩年期間,自己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那么對你來說就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所以說,這個養老保險在失業兩年期間需要你自己來進行繳納,當然你交納完成以后,那么肯定你的這個累計繳費年限包括你的連續繳費年限都是能夠正常計算的,如果說你沒有交納這兩年的養老保險,那么也就意味著你會中斷兩年的一個養老保險繳費,那么對于你的養老金影響肯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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