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的所得稅核算采用什么方法_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
特邀律師
新政策中,小微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計算采用了超額累進的方式,劃分為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以及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優惠力度不同。下面我們通過一道例題來看一下小微減免的計算。
- 例題:假設A企業2019年第1、2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經過判斷均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相應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80萬元、240萬元。A企業在預繳2019年第1、2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小微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第1季度:我們先依據新政策計算實際應納所得稅額=80×25%×20%=4(萬元)
減免稅額=80×25%-4=16(萬元)
計算很簡單,但我們還有更簡單的方法——先不算出實際應納所得稅的金額,而是把計算公式直接列在減免稅額的公式中,那么將變成下面這樣:
減免稅額=80×25%-80×25%×20%=80×(25%-5%)=80×20%=16(萬元)
從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如果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減免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20%
第2季度:同樣的,按照正常步驟需要先計算出實際應納所得稅額=100×25%×20%+(240-100)×50%×20%=19(萬元)
減免稅額=240×25%-19=41(萬元)
計算也不難,但一會25%一會50%的能不能更簡單點呢?當然可以——仍然先不計算出實際應納所得稅的金額,而是把計算公式直接列在減免稅額的公式中,那么將變成下面這樣:
減免稅額=240×25%-100×25%×20%-240×50%×20%+100×50%×20%
=240×(25%-10%)+100×25%×20%
=240×15%+5=41(萬元)
從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如果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減免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15%+5
掌握了上述兩個公式,幾秒鐘就可以輕松計算出小微減免的金額了。
非請自來。
問題有點亂,簡單捋一下,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只有主營業務收入”,稅務機關會對其核定應稅所得率計算企業所得稅。
簡單說下幾個概念,“小規模”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并非企業所得稅的概念。可以說,不管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都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義務人。
對于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征收”,也是有規定的范圍,通常就是賬目不清的企業才適用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具體還可分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像題目說的,只有主營業務收入,無費用,即屬于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稅額,類似這種情形,更適用于核定應稅所得率計算稅額。
我們知道,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尤為關鍵,適用核定應稅所得率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式中應稅所得率,是稅務機關根據主營項目確定的,通常為10%,當然,具體行為不同,應稅所得率也是有所不同,具體不過多闡述。
以應稅所得率為10%,我們簡單舉例如何計算企業所得稅。
比如,核算的收入總額是10萬,應納所稅所得額=100000×10%=10000元,應納所得稅額=10000×10%=1000元。
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應納稅所得額即利潤乘以25%,再乘以40%即你減免后應該繳納的所得稅。 應納稅利潤*25%=應納所得稅額。 應納稅利潤*15%=小微企業減免所得稅額 前面-后面=應實際交納的所得稅額。 即應納稅得額*10%。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下稱《通知》)顯示,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主要確定征收方式,應納稅所得額,和適用的稅率。
1. 征收方式。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有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因為一般納稅人的規模相對比較大,賬務核算也比較健全,因此,大都適用查賬征收。在查賬征收的情況下,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所得稅稅率。
2.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可以用直接法和間接法來進行計算。
大部分情況下,因為會計利潤是已知的,都選擇間接法來進行核算。以稅法的規定為準,將會計利潤進行調整。
一般企業比較常見的調增事項,比如費用超支(超過稅法規定的標準或者有稅法不允許扣除的項目),會計與稅法規定不同(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有要求或者可選擇)等等;
常見的調減事項,比如有免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等等。
經過調整以后,才能確定真正屬于稅法規范的需要納稅的利潤。
3. 適用的稅率。
企業所得稅適用的稅率并非只有一個25%,之前也有提及,這里再次列示。
其實,對于企業來講,關鍵的問題不是會計算企業所得稅。而是通過了解企業所得稅的計算,來考慮日常經營活動的規范、處理方法以及對稅收的籌劃。比如,稅法說企業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那企業是選擇一次性計還是分期計?當然是需要根據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選擇。又如,稅法說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可以有5%-10%的優惠稅率,那企業現在符合條件么?可以符合條件么?再如,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和比例,那企業經營的時候就要注意控制,避免最后不能稅前扣除。這些都是企業需要考慮的問題。因此,了解企業所得稅的計算,不單單是為了保證稅款計算的準確性,也能更好地進行管理上的控制和籌劃。
以上財會小童觀點,歡迎評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