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放高利貸的人嗎_被放高利貸的人告了怎么辦?
特邀律師
高利貸肯定是違法的,但是這并不代表放高利貸的人不能向法院起訴。因為放高利貸的人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還是屬于債權人的。如果債務人不償還債權人的借款,債權人當然有權起訴要求對方償還。只不過如果他所約定的利息違反了法律的最高規定,超出的部分是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所以這不代表不可以起訴,這只不過起訴后也不一定能夠勝訴!
按照我們國家目前的法律規定,民間借貸最高的利率是年利率不得超過24%,超過24%的部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所以,如果利息超過了這個利率,即便放高利貸的人去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人也可以不償還超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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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舉報
另:很多人說19年10月21后才算犯罪,其實不然,只要“超36%”就是高利貸,法院不支持超出的部分,一般“超24%”就危險了。而且你能舉證他“多次”,“多人”放款,就不是單純“高利貸”,而是“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罪”擾亂金融秩序。
被“高利貸”逼太狠,建議走法律程序,雖說本金肯定要還的,但是他違法在前,從你給他的第一筆錢開始(無論什么費用,提供憑證)法院都算作本金,如果所有支付給對方的錢完全可以沖抵本金,你就可以一分不用還后面高利貸索取的“利息”。
如果有的高利貸講義氣,感覺你的確沒錢做生意虧了,他們會主動停掉利息。這時,你給自己爭取較長些時間,分期還還掉。(做人相互的,他好說話你也配合,社會太平。)
所以欠帳怕是沒用的,正面應對,該協商協商,該上法院就法院,多進進法院也是長見識,出來個個都是“實戰律師”。(債務是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不會坐牢,別怕勇敢面對吧)
首先,是不是高利貸不由借款人說了算,由法院說了算。即使真的是高利貸,也不是就不用還錢了。
高利貸標準
對于民間借貸是否為高利貸有著很清晰的法律規定。
在今年8月之前,如果借款年化利率在24%以上,超過部分就是高利貸。在今年8月之后,借款利率超過15.4%,超過部分為高利貸。
這里要記住是年化利率,假如借款不足一年,在計算利息時要轉換成相應期間的利率。
比如,小張借款10萬元,約定6個月后歸還,利息為1萬元。
經過計算,10萬元借6個月,最高利息為10萬*15.4%/12*6=7700元。1萬元明顯超過了7700元,則多出的2300元就是高利貸。
法院不會支持高利貸,但支持正常借貸部分
以上面的例子繼續講。如果小張沒有及時還錢,對方訴諸法院后,法院大概率會判決借款合同部分生效。也就是小張必須立馬歸還本金10萬元和符合法律規定的利息7700元。至于2300元的高利貸利息不用歸還。
同時,起訴是還要付訴訟費,一般是在幾百到幾千元不等。而訴訟費由敗訴方實際支付。在這個案子中,借款人小張要承擔大部分訴訟費,相當于多支出了一部分。
被起訴了如何解決
可以和對方商量,告知對方超過法律規定的利率是不會被認可的,法律規定內的會還。同時,制定還款計劃,爭取讓對方撤訴,這樣可以少繳納訴訟費。
另外,如果借款期限屆滿超過三年了,而在三年里對方沒有來要過債的書面、電子記錄,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請求法院駁回起訴,但這概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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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的回答你,報警不能免除利息。
在我國公安、檢察、法院統稱司法機關,三個機關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簡單來說,三機關的分工是這樣的,公安機關主要針對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的處理、偵查,檢察機關主要針對刑事案件的起訴而法院則是對各類案件的審判。(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
高利貸因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受到國家的打擊。
因高利貸被非法逼債報警后警方會根據具體的案情決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立案條件的則進行立案,如果達不到立案標準的則告知借款人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換言之,公安機關處理的是因高利貸所引起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標準則定非法經營罪,如果是出借人在收貸的過程中使用暴力催收,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權益達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則按照具體案件的立案標準進行立案。
高利貸屬于民間借貸的一種,但因其利率高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的利率,故不受法律保護。
該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梢娂词瓜蛉嗣穹ㄔ浩鹪V后,也不能免除年利率24%以內的利息。
綜上所述,借了高利貸之后被非法逼債報警不能夠免除利息。
首先要分情況,是民間借貸糾紛還是套路貸,敲詐勒索詐騙,這兩個事情是不一樣,性質完全不一樣。但無論是那種情況,經過法院的公權力審判,這個事絕不是小事。
一錘定音!
如果是套路貸,注意提供錄音錄像,提供證人證明(證人證言法律效力很小,不如錄音錄像等資料),現在正在掃黑除惡期間,套路貸,暴力催收借款很敏感。真要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工作人員不會承擔這個風險,法院會像公安機關反應情況。如果能證明雙方借款并不存在,或者借款數額早已經能抵消完畢。法院會判決你勝訴。
如果你真的借了高利貸,且借款沒有還清。怎么辦?深呼吸,你還是有很多機會!
如果你真的借錢了,且借款沒有還清,是有還款義務的。
但是庭審的時候要注意對方的證據鏈是否完整,包括欠條,轉賬記錄,金額記錄,對方提供的錄音錄像等,以及是否在訴訟時效內。如果證據鏈有瑕疵,比如只有借條或者已經超過訴訟時效,那么法院依然不會支持還款請求。
如果對方提供的證據很完整,官司再打下去你會敗訴,怎么辦?你還有一次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
首先要清楚,起訴是一種救濟。這一點法院和醫院很像,法院是給社會看病,醫院是給身體看病,你不能指望進醫院做完手術后,就能像未得病那時生龍活虎。進法院也一樣。
起訴只是一種事后救濟途徑,想恢復原樣,早干嘛呢你?!
縷清楚這點,就好辦了。先把帳算清楚,到底還欠多少錢,再調解,對法官說明現在的自身情況:想還錢,但沒有能力。
調解有兩個方向,一、如果一次性還清,必須優惠點,少還一點錢,一次性還清,大家都心靜。二、分期付款,隔一段時間還一部分,利息優惠點。這些都是可以選取的調解方向。一般債主都會同意調解,畢竟如果單純走判決這條路,后期執行很麻煩,帳拖的越久,不確定因素越多。能見到錢,比什么都實惠。
有哪些事需要著重注意?!
一定要積極應訴,千萬別縮頭,兩眼一閉啥也不管。法院可以缺庭審理!!根本不耽誤判決??!等判決結果下來,法律文書生效,想推翻,很難!等到法院強制執行,被拘留,上失信被執人,對自己個人,對家人影響特別不好!!一定會吃虧的!
還有一點,現在法院能支持的利息,是每月最多二分息。約定利息超過二分的,不想還就不用還了,當然你個人想還也可以還。
第三點,如果雙方借款時,沒有明確約定利息,或者無法證明有明確的利息,視為沒有利息。
第四點,民間放高利貸有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及非法公眾存款罪。不過現實操作中,對于刑事處罰都是很慎重的。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自第一百九十六條至二百一十一條。最高院司法解釋,《法釋〔2015〕18號》共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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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下,全篇的中心思想就是,你看我寫那么多,能關注一下不?????
欠高利貸反而被起訴,怎么辦?
借高利貸的時候沒考慮到高額的利息嗎?沒有考慮到自己的經濟狀況和還款能力嗎?沒有考慮到還不上高利貸后隨之而來的各種合法的、違法的催收手段嗎?親朋好友、銀行那么多的地方借錢為什么要去接觸高利貸?法律工作愛好者在此鄭重提醒大家,切勿接觸高利貸,已經深陷高利貸泥潭的要全力維權,積極應訴。
與民間借貸有關的法律規定
1、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即若借條或者借款合同中未約定利息或者約定不明,則不需要支付利息,已經支付的應當折抵本金,已經支付的利息超過本金數額的,可以要求返還。
2、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若已經支付的利息在水平年利率36%以下的,不可以要求返還;若已經支付的利息超過水平年利率36%的,應當返還。
3、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即支付借款本金應當按照約定全額支付,不可以預先扣除利息,若預先扣留利息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認定本金。
借款3萬,每個月利息3000,已經還款18個月,被起訴怎么辦?
因為這種情況放貸人去法院起訴的可能性較低,就算起訴和解或者主動撤訴的可能性也較大,所以我們僅僅從法律層面上來討論這個問題。
咱們來算一筆賬,本金30000元,每個月利息3000,那就是月利率10%,年利率120%,借款利率已經嚴重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按照法律規定,對于已經支付的18個月利息,每個月不需要返還的部分為30000×3%=900元,應當返還部分的為3000-900=2100元。所以當你收到法院的傳票時,不要太開心,請抑制住你激動的心情,積極的準備證據材料(借款合同或者借條、每個月還息的轉賬憑證)應訴并提出反訴,只要你能從支付寶、銀行、微信中找到每個月還款、息的轉賬記錄,那么你可以耐心等待法院判決放貸人將多還的錢吐出來給你,并從法律層面徹底解決這件事。
1.若借款合同或者借條未約定利息或者約定不明(此情況可能性不大,因為大部分職業放貸人都有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門負責設計借貸合同和走法律程序追債),那么你所支付的所有利息都視為歸還本金,也就是說你所支付的利息3000×18=54000元都等于在歸還本金,實際借款本金為30000,那么他們還需要返還給你14000元。
2.若法院認定每個月多支付的2100元利息應當算作歸還借款本金,那么就相當于你第一個月還款2100元,支付利息900元,那么第二個月應當支付的利息為(30000-2100)×3%=837元,第二個月歸還本金部分為3000-837=2163元,到第三個月借款本金為30000-2100-2163=25737。以此類推,計算起來過于復雜,但粗略估計他最后應當歸還給你的錢應該大于7800元(2100×18-30000=7800元)。
3.若法院認定應當歸還的2100元不應該折抵借款本金,而應該直接返還給你。那么這18個月應當歸還給你的部分為2100×18=37800元,18個月之后,你仍需要繼續支付以本金30000元以月利率2%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
法律才是保護你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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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把你告上法庭?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高利貸。如果把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貸款都稱為“高利貸”的話,高利貸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首先要說明,高利貸并不等于套路貸。套路貸是國家明確打擊的犯罪行為。套路貸,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钡认嚓P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二,高利貸中超過年息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合法的本金和利息是受法律保護的。
第三,如果雙方約定了違約金的,違約金不超過年利率24%的,受法律保護。
第二、三項相加就是48%。
一聽高利貸有的人就深惡痛絕,但不知道法律是保護到什么地步,怎樣才屬于違法的高利貸。
借了高利貸,是不是能只還本金不還高利,能不能少償還高利,這樣看具體情況。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當面咨詢吧。
看你意思是,借人家的錢是不打算還了,你比放貸人的德性還要差,應屬老懶范疇,放貸違不違法并不是你能斷定的,他違法,但他敢上法院告你,法院支持他,難道你又說他收買了法院嗎,你有理,你敢告他,你不需要還他錢嗎,告訴你,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息允許高于銀行同期利息的三倍,超出部分屬于無效,所以你想懶是懶不掉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