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的職權行為正確的是_行政機關濫用職權如何處罰?
特邀律師
玩忽職守是過失,濫用職權是故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濫用職權或者超越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放棄履行其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每件事都要公開公平公證處理,不能私自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每件事都要公開公平公證處理,不能私自處理。
按照1979年刑法的規定,瀆職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而按照1997年刑法的規定,瀆職罪的主體則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1.瀆職罪的主體以職責論進行界定。即不管是否屬于正式編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只要行使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即代表國家行使職權時,就應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范圍,即為瀆職罪主體。這里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關于國家機關職權的范圍問題,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國家機關的職權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立法、司法、軍事等方面,涉及國家管理活動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要依法行使上述權力的人員,都應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構成瀆職罪的主體。 2.瀆職罪的主體的多元化,具體包括: (1)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等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如政府公務員、審判人員、檢察人員等。 (2)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如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地方煙草專賣局、土地所及房產所工作的人員等。 (3)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作人員等。 (4)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如合同制、聘用制人員等。 3.瀆職罪主體是行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權的人員。即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有瀆職行為,并構成犯罪的人員,應依照刑法有關瀆職罪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否則,只能按照一般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回答你的問題,如果國家機關在行使職權時違反了法律規定行為,那么國家機關應如何處理?應該馬上停止,不能再繼續錯下去,而且如果造成的損失或者傷害,應該向受害者進行賠禮道歉和包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