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借錢構成詐騙嗎_男女交往時以謊話借錢算詐騙嗎?
特邀律師
你好,數額較大算詐騙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由于這種行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識較差,較易上當受騙。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根據法律的依據給出下列解釋: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1、從提問來分析,“騙”“借”錢物,騙是借的手段,借才是目的,騙借不構成詐騙罪。
2、法律規定“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非法占有為目的,才是詐騙。騙是手段,非法占有才是目的。通常認為,詐騙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3、說說法律規定容易,但有時區分現實生活中的“騙借”與“騙”有此有此難度。一般情況下,借的,總之還是要還的,即便出現不能到期歸還的情況,也屬于民事糾紛,不構成詐騙。關鍵還要看借錢人有沒有歸還意圖,如借錢人借錢后揮霍一空,沒有還錢的打算或者根本沒有還錢能力,這屬于詐騙。如果借錢人借錢后本打算還錢,因某些收入沒有達到預期,暫時或者到期沒有償還能力,就屬于民事糾紛,不屬于詐騙。如賭徒編謊言借錢,本打算贏了歸還,結果輸了暫時沒有能力歸還的,也不構成詐騙。
4、詐騙涉案數額達到當地刑事立案標準的構成詐騙罪,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占有為目的實施欺詐的行為→被害人因此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在借錢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還錢的打算的,騙了錢用于其他方面用途的,那就是詐騙。日常生活中的借錢,如果后來因為各種原因還不上,這不是刑法上的詐騙,去派出所報警,警察是不立案的,這是民事糾紛,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欠錢不還本身就是詐騙,不講誠信,失信于人,屬于欺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