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連帶清償責任_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怎么執行?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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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貸款還不上,股東是否有連帶償還責任?分為兩種情況:
情況一:沒有連帶償還責任
如果您要是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那么就分為不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首先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的義務。如果股東之前沒有實繳滿出資比例,那就是必須按要求把未出資的金額補充到位,補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的。
情況二:有連帶償還責任
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有時候雖然以企業的名義貸的款,但是貸款機構會追加法人個人或股東作為擔保人,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那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就必須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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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提供了抵押物,但銀行仍然要求企業股東個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這是比較常見的做法。銀行目的很明確,就是防止股東轉移資產,出現窮廟富方丈的情況。
那么一旦出現貸款逾期情況,執行順序是如何的呢?這個要看合同是怎么約定的。
法律規定,如果擔保合同約定了債權人有權執行抵押物,也有權同時向股東個人追償的話,那么這個順序的決定權在銀行。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同一債權既有抵押又有連帶責任保證的話,按照“物的擔保優先于人的擔保”的原則,銀行必須先拍賣抵押物,之后就不足部分向擔保股東追償。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看判決有無主債務人,如果有主債務人將優先執行主債務人。主債務人履行部分或無力履行的,再執行負連帶責任的擔保人;如果不分主次,則同時執行,誰有履行能力執行誰。負連帶責任的擔保人替主債務人履行了義務后,可以向主債務人追償。
一、有限責任公司一旦成立就成為獨立的責任主體,具有獨立人格,以其自身的全部資產對債務人承擔責任。
二、一般情況下,股東只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三、在經營造成的嚴重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如果存在濫用股東權利,不正當控制公司,任意混同公司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等情況,該控制股東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四、從你陳述情況來看,你擔任的是監事職務。現在資不抵債可以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對你而言,最不利的后果也就是如果對外負債過大,清算結束你無法獲得公司財產的分配了,但不需要承擔額外的連帶債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