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超速最新處罰標準_國道超速處罰標準2020?
特邀律師
(1)省道、國道(不含高速道路)限速在50公里道路的:
超速10%,給予警告不處罰;
超速10%以上不到20%,罰款50元;
超速20%以上不到50%,罰款100元;
超速50%以上不到70%,罰款300元;
超速70%以上的,罰款500元。
(2)省道、國道(不含高速公路)限速50公里以上80公里道路的;
超速10%以上不到20%,罰款100元;
超速20%以上不到50%,罰款150元;
超速50%以上不到70%,罰款500元;
超速70%以上的,罰款1500元。
從2013年元旦起,小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
所以限速40開60以上,一次扣12分。
1、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到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到5%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到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要求:
一、駕駛車輛時速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的,給予駕駛人員警告提醒,不需要罰款扣分。
二、駕駛車輛時速超過規定時速10%-20%的,處以罰款50元,駕駛證扣3分。
三、駕駛車輛時速超過規定時速20%-50%的,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扣6分。
四、駕駛車輛時速超過規定時速50%及以上的,處以罰款500-2000元,駕駛證扣12分。
以上超速扣分是有明文限定,假如超速都遠超這個標準的,比如超過限速70%以上的話,將會直接扣除12分,處以2000元罰款,并吊銷駕駛證。在限速路段達到這個超速標準,基本可以說是危害公眾安全了。
“并不是所有超速都會扣分罰款”
根據《關于規范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三種情況的超速是不記分也不罰款的:
1、在限速60的路段,超速50%以內,且未造成后果的,給予警告不處罰。
2、駕駛機動車(除貨車、校車、客車等特殊車輛之外)超過限定車速10%以下,給予警告不處罰。
3、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道路維修等因素造成的排隊、低速行駛等特殊情況,車速低于最低限速20%以內的,不扣分罰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這些超速不需要處罰,但也可能會收到警告罰單,而這種罰單也是需要去處理的,不然會影響車輛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