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_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往后幾年就沒簽,把我辭退了,能給賠償金嗎?
特邀律師
你所提問題是否可這樣理解,即你入聘該公司時雙方只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期,公司同時也正常發了你一年工資,這應該沒錯。問題是以后的幾年中公司不但未與你續簽合同,而且還仍使用你幾年,或你曾與公司提出,公司置之不理,幾年后又將你辭退。
如事實正確無誤的話,那么該公司具有嚴重犯法行為,公司給于賠償是毫無疑問的,應未續簽合同並使用你至辭退前,那就應支付你辭退前幾年的雙倍工資,換言之,除已付你幾年來每月的工資后,應再付你一次這幾年來的每月工資。你也可去企業所在地區勞動仲裁機構咨詢,討回公道。
首先,感謝邀約。這個問題和我前面回答的幾個問題是具有相似之處。除了,沒有預先商量好年薪待遇,其他都差不多,不簽合同、不買保險。
我們需要明白,按照勞動法,公司與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法行為,這一點公司就是已經存在過錯。至于你們開始談好的條件年薪12萬,這個需要有證據證明,通過法律途徑,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最高補償為11個月。
被辭退之后,公司如果還拖欠工資不愿意支付。那么,可以采取以下三種方式解決:
1.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因拖欠而未發的工資。
2.其次,如果與老板協商未果,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
另外,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討要報酬,就需要你有證明。證明方面,必須要能夠證明確實存在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作服裝、工作往來信息記錄、同事的證詞證言等等。工資內容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績效提成等全部的費用。總之,月工資+獎金績效(年終獎、十三薪、考勤因素調整以后的應得數額)=月收入
3.最后,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以后還是不行,那么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從勞動者離職或者被辭退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申請勞動仲裁的大概流程:
1、去找當地社保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的資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原單位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總之,公司不簽合同、不交保險;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都可以找相關部門申請,要求公司作出賠償,前提是帶好各種證明。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有問題[機械奶爸]陪大家一起探討。
對于你這種遭遇我是深表同情的,但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只要是自己合理合法的訴求又何懼一般人的威脅呢。現在是法治社會,威脅恐嚇已經行不通,只要自己行得端,坐得正,正氣總會戰勝歪風邪氣的。
對于在公司工作一年多,既沒有繳納社保,也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老板已經是嚴重的違反勞動合同法和社保法,再加上辭退不給經濟補償,更是錯上加錯,我們員工并不是在乎那一個月兩月的經濟補償或是經濟賠償,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尊嚴,自己的氣節,作為一個正規的公司,如果采取黑社會性質的威脅恐嚇等手段,如果認為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要保存好相關的電話錄音或是證據材料,果斷向公安部門報警處理。
按照你這個案例的描述,公司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對于一年內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員工雙倍的工資,我想這事你的第一點訴求,至少還可以拿一年的工資;公司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而且是無理由的辭退員工,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和社保法辭退員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規定,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賠償二倍的經濟賠償金,也就是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說雖然提前了30天通知,但不是書面的,公司還要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這樣計算下來,公司除了要支付你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也就是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外,還要支付你一個月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工資,還有一年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工資待遇。如果申請勞動仲裁,你可以至少得到15個月工資的補償。
雖然你在五線城市,老板有點背景,在越小的地方往往人際關系更為復雜,但不管是哪個地方,只要是在中國的境內,都要受到中國法律的制約和管理,并不是一兩句威脅恐嚇的話就能打退我們的意志,消除我們依法維權的膽量和勇氣。當然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你自己去公司協商,交涉可能還有一定的危險性,可以找一個代理律師,或是向當地的總工會等部門申請,要求申請法律援助,幫你辦理代理協商或是勞動仲裁等事宜,老板之所以要對你進行威脅或是恐嚇,其目的也是害怕你申請勞動仲裁,因為老板始終是違法的一方,真理在你手中。
綜上所述,由于公司既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違法辭退員工還拒絕給予經濟補償,其實你的要求已經比較低了,所以對于這樣無知的老板,只能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理性、合理的維權。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但是,先別考慮錢的問題,你得先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才能適用《勞動法》等相關法律。
企業用工有多種形式,有勞動關系、有雇傭關系、有承攬關系等等。如果是以某結果為條件,而用工,可能就不適用《勞動法》,比如承攬作業。所以,你得先固定你們之間是勞動關系。鑒于你們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么你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證明,比如工資單、社保證明、工作服、打卡記錄等等。在收集到以上證據(越多越好)之后,你可以申請勞動局或是勞動監察大隊,以確認勞動關系。之后,再談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