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8萬報案立案流程_微信被騙8萬報警有用?
特邀律師
立案標準太高了,很多人借款到手卷款失聯,這應該就是詐騙,可公安讓去法院,法院找不到人只能是出借人到楣嗎?
這個事還真是有必要好好講講,條文就不搬了,我盡量講的明白一些。
詐騙案的立案,警方主要審查如下幾項證據
一、受害人向嫌疑人交付財物的證據。
這個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通過銀行轉賬,這個提供轉賬記錄即可,很簡單
第二種就復雜了,如果是交付的現金或者實物,盡量提供準確的時間、地點、過程和在場知情人員情況,很多詐騙案無法立案,是因為一對一接觸給付財物,被舉報人矢口否認,受害人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給過財物,法律上有個常識叫“孤證不存”,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述,無法作為立案的依據。有些受害人會把家屬喊來一起作證,但是家屬與舉報人利益攸關,僅是聽說過,財物交付時不在現場,這種證據證明效力極低,很難被警方采信。
二、證實嫌疑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證據。
這里面重點一看嫌疑人有沒有隱瞞真實身份,二是看誘使受害人付款的具體事由,滿足其中一項即可,前一項比較簡單,一般職業騙子都會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但是第二項非常復雜,特別是以代為投資或者合伙經營這種理由取得的財物,如果前期支付過一部分收益或孳息,對于舉報人就更為不利。
很多舉報人搞不清楚的是部分挪用資金的行為怎么定性,一般來說,如果挪用于非法用途,最常見的是賭博,那么可以定詐騙,但是如果用于合法的事項,雖然沒有告知舉報人,一般也不能定性成詐騙,僅憑挪用資金不能定性成非法占有,這里要看被舉報人是否有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關于第二項再特別多說一句,個案難以定性詐騙,但是如果發現以同樣事由向多人借款之后挪用的行為,超過了其自身償付能力,則可以定性成詐騙,那么報案人最好事先聯系其他受害人一起報案,有利于盡快立案,不過此類案件也可能轉化為非法集資,還需考察被舉報人的法律主體身份。
三、排除經濟糾紛的證據。
相當數量的詐騙案件是由經濟糾紛轉化而來的,這里面有一個過程,一開始是正常民間借貸,之后由于償付能力下降,導致借款及利息無法歸還,這是單純的經濟糾紛,我接觸過不少報案人,對方沒有及時還錢就報案詐騙,這種情況是無法立案的,只能到法院起訴,但是如果被舉報人是在明知無力償還的情況下繼續借款,則構成詐騙,所以報案人最好能夠了解被舉報人的償付能力狀況,提供給警方作為定案依據,當然了報案人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證據,不影響報案本身,但是會影響到立案的效率,因為警方需要對被舉報人財產進行清查,這個過程往往比較漫長。
四、被騙財物價值達到了立案標準的證據
這一點在現金類支付中比較簡單,如果達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就只能轉為行政案件處理,但是涉及到財物,如金銀玉器書畫文物等物品則較為復雜,因為最終確定物品價值需經過物價等專業部門鑒定,比如說書畫贗品,報案人在購買時實際上就受騙了,對于物品價值產生了錯誤認識,一旦鑒定為贗品,往往無法達到立案標準,也就無法立案,一些報案人不理解此類情況,經常與公安機關發生矛盾,這種情況應該舉報的是把贗品當真品賣的商家,而不是追究騙走物品者的刑事責任。
另外,在涉及物品被騙的案件中,報案人需提交購買時的有關憑證,作為認定立案標準的依據之一。
財物被騙八萬元應及時報案,公安機關審查立案后應當及時進行偵查破案。
具體程序規定如下 :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于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并制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后,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第一百七十五條 ,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被詐騙了8萬多,已經報警。數額巨大,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刑警按照法定程序偵查,破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追回贓款贓物,并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